低密度!近校区!上虞又一地块月底出让!楼面价800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经上虞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上虞区城北39-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低密度!近校区!上虞又一地块月底出让!楼面价8000元/㎡起!

地块详细信息

该地块位于上虞区城北,东至观山路,南至与新天龙大厦地块间配套道路,西至兰芎路,北至江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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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80567.6㎡,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容积率1.00-1.10,起始总价7.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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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影像图

据悉,周边有上虞区政府、大通、万和城、人民医院、职教中心、城北实验小学上德校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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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该地块规划的容积率只有1.0-1.1,该地块极有可能造别墅、排屋一类大面积低密产品。

竞买资格及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地块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3.非上虞区注册登记的竞得者须在上虞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4.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1%(竞得人属于分支机构的,可由其法人出资且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1%);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均应具备竞买资格,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5.拟成立新公司的均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个月内注册成立。出让方同意与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调整受让方为新公司,同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移。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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