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邵東縣城區民辦學校初一年級招生實施細則

邵教通〔2019〕79 號

2019年邵東縣城區民辦學校

初一年級招生實施細則

為了規範民辦學校初一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文件和縣委、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就2019年縣城區民辦學校初一年級招生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招生計劃

民辦學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辦學規模和學校辦學條件,各自申報了初一招生計劃,經縣教育局統一審定批准,各校招生計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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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初一招生計劃(人)

備註

創新學校

1430

縣內1200,縣外230

一中振華

440

縣內400,縣外40

經緯學校

330

戶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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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方式

家長或學生根據自願選擇的原則,攜就讀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前往一所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三、招生要求

1.“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民辦學校初一招生按照“自願報名、免試入學、錄滿為止”的辦法進行。

2.學校成立由校領導、中層幹部和招生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公示領導小組名單及招生諮詢、監督電話。

3.學校在醒目位置公示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招生程序、培養方式及收費標準。

4.不允許任何形式及變相形式的考試和知識性面試。

四、招生流程與錄取

1.家長或學生根據自願選擇的原則,攜就讀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前往一所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2.就讀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民辦學校簽訂《就讀承諾書》。

3.各招生學校登錄“報名系統”給簽訂《就讀承諾書》的學生進行網報。

4.網報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數則直接錄取,網報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則實行搖號錄取。

5.學生家長帶相關材料到民辦學校辦理預錄取手續。

6.各招生學校將初一新生預錄取結果彙總表簽字蓋章交教育局備案。

7.網上公佈預錄取結果,家長登錄“報名系統”查詢預錄取狀態。

8.收費標準見各學校公佈的數據。

9.錄取原則:為了化解城區大班額,根據縣委、政府的相關要求,民辦學校的招生按照先城區後農村的原則,城區報名學生錄取後,若有空餘學位再面向農村小六學生錄取。

五、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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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日程

具體事宜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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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月18日8:00

--6月28日

學生、家長攜就讀學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等證件資料前往招生學校申請學位。

截止時間為:6月28日18:00.

2

5月20日

---6月29日

就讀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民辦學校簽訂《就讀承諾書》,招生學校登錄“報名系統”給簽訂《就讀承諾書》的生源進行網上報名、預錄取。


3

6月30日

需要電腦搖號錄取的學校電腦搖號錄取。


4

7月1日

各民辦學校將初一新生預錄取結果彙總表簽字蓋章交教育局備案。


5

7月2日

網上公佈各民辦學校剩餘學位數,家長網上查詢錄取狀態。


6

7月3日8:00

—8月31日

針對有剩餘學位數的民辦學校再次開放網絡報名系統(報滿為止);就讀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民辦學校簽訂《就讀承諾書》,招生學校登錄“報名系統”給簽訂《就讀承諾書》的生源進行網上報名預錄取。

無剩餘學位數的學校不再開放網報報名系統

7

9月1日

有剩餘學位數的民辦學校將第二批初一新生預錄取結果彙總表簽字蓋章交教育局備案


8

9月2日

網上公佈第二批預錄取情況,家長登錄報名系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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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紀律要求:

1.民辦學校招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政策,依法依規進行招生。學校要建立和健全監督機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2.民辦學校應向家長和社會公佈經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同時告知學生和家長招生和收費相關政策,根據家長和學生自願選擇的原則依法依規進行招生。民辦學校招生報名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報名費。

3.民辦學校招生應遵循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在統一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有序進行。民辦學校要充分尊重家長和學生意願,不得以任何欺騙和強制手段招攬生源,任何學校不得違規簽訂協議,超計劃招生。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採取電腦搖號錄取的方式招生。自願選擇民辦學校的學生,只能與一所民辦學校簽訂《就讀承諾書》。

4.嚴禁民辦學校統一組織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嚴禁民辦學校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民辦教育諮詢機構進行合作舉辦或變相舉辦招生考試;嚴禁將“奧數”及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參考依據; 嚴禁以任何欺騙和強制手段招攬生源;

5.民辦學校招生期間,縣教育局將派出督查組進行專項督查,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群眾監督。對違規招生行為及時查處。縣紀監委派駐組電話為2658986;基礎教育股電話為2721372;民辦教育股電話為2738687。

6.民辦學校違反招生政策,視情節將分別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核減招生計劃、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

7.教育行政部門確保為每個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提供一個初中學位,已確認被民辦學校預錄取,並經縣教育局審定的小學畢業生,不再參加公辦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

8.相關小學學校領導、班主任、任課老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民辦學校提供優質生源名單,違者,一經查實,就地免去學校領導職務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9.向公辦學校申請學位未被錄取的學生,可向有學位的民辦學校再次申請學位。

邵東縣教育局

2019年5月14日

2019年邵東縣城區民辦學校初中招生

就讀承諾書

學生 自願選擇 學校就讀,願意接受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認同邵東縣教育局關於城區民辦學校招生相關政策,保證沒有到其他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參與錄取,同時願意放棄公辦學校的學位。特此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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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市學籍號

(市基教平臺)


全國學籍號


身份證號


畢業學校

鄉(鎮、街道辦) 學校

家庭住址


監護人姓名

與被監護人關係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家長

意見

以上系本人自願選擇,願意放棄公辦初中學位,保證真實有效!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

意見

該生自願選擇我校,經過報名時認定,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同意予以錄取。

校長(簽名或蓋章):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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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必須簽字蓋章方能生效,共一式三份,民辦初中學校和家長各留一份保存,另一份由民辦初中學校分類造冊彙總後交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

初一新生預錄取結果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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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小學畢業學校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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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學校校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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