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奉節這個駕駛員被判拘役並處罰金

記者從奉節縣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依法審理一起危險駕駛案,被告人馮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心存僥倖酒後駕車,奉節這個駕駛員被判拘役並處罰金

(網絡圖片)

奉節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5月17日21時許,被告人馮某持C1類機動車駕駛證,酒後駕駛渝DKR202小型客車載人從詩仙西路向濱江國際行駛。當行駛至詩仙西路西江灣路段時,被奉節縣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經酒精呼氣測試,其結果為103毫克/100毫升。

經鑑定,被告人馮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20毫克/100毫升。2019年6月20日,被告人馮某經奉節縣交巡警大隊傳喚到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醉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應當受到刑罰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馮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從輕處罰。據此,奉節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最後,夔妹兒提醒各位駕駛員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記者 曾濤 通訊員 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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