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可辦異地就醫轉診 醫保報銷更方便

醫院可辦異地就醫轉診 醫保報銷更方便

煙臺36家醫院可辦異地就醫轉診,在全國61家醫院治療的參保人員,發生符合政策規定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首先負擔10%。今後,異地居住、異地工作、異地急診和異地轉診的參保人員報銷醫療費用將更加方便。

醫院可辦異地就醫轉診 醫保報銷更方便


問題一:異地就醫如何才能享受醫保?

市醫療保險事業處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異地居住是指參保人員因返回原籍、投靠親屬等,需到煙臺市行政區域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異地工作是指參保人員受單位指派,需到煙臺市行政區域外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

異地急症是指參保人員因出差、探親、旅遊等,在煙臺市行政區域以外突發疾病需急診就醫的;異地轉診是指參保人員因患危重疑難疾病,受醫療技術和設備條件限制,應轉診到煙臺市行政區域以外治療的。

參保人員赴異地居住(工作)時,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管理手續。其中,回原籍居住人員,需提交戶籍證明;投靠親屬居住人員,需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本人暫住證明。參保人員實行異地就醫管理後,在煙臺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非急診醫療費用不予支付。

問題二:異地就醫管理手續怎樣辦理?

參保人員應在居住(工作)地選擇13所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選定後一年內不再變更。異地居住(工作)人員居住(工作)地或定點醫院確需變更的,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異地居住(工作)人員返回煙臺市行政區域內居住(工作)的,應及時辦理異地就醫管理註銷手續,註銷後在原居住(工作)地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

根據規定,參保人員在煙臺市行政區域以外,突發疾病需急診就醫的,可就近選擇醫院住院治療。居住在煙臺市行政區域內的參保人員因患危重疑難疾病,確需轉診到煙臺市行政區域以外治療的,應逐級轉診。《煙臺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出醫院目錄》內的定點醫院,應研究提出參保人員異地轉診意見,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管理手續。

惡性腫瘤患者術後放化療的,異地就醫管理手續期限為6個月,期滿後需繼續治療的,應重新辦理管理手續。

問題三:異地轉診,費用個人怎樣負擔?

異地居住(工作)人員患危重疑難疾病,確需轉外就醫的,應由選定的居住(工作)地最高等級醫院或專科醫院出具轉診證明。異地居住(工作)人員所患疾病在居住(工作)地選定的定點醫院不能診治,確需到當地其他醫院治療的,報銷時需提供選定定點醫院出具的轉診證明,其醫療待遇按異地居住(工作)人員的支付標準審核結算。

辦理異地就醫管理手續後轉診的參保人員,在《煙臺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轉入醫院目錄》內的醫院住院,發生符合政策規定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個人首先負擔10%;在《煙臺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轉入醫院目錄》以外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首先負擔20%,剩餘部分,由轉出醫院按煙臺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救助基金支付標準,與參保人員結算。

問題四:異地就醫,醫療費用如何繳納?

異地居住(工作)人員轉診治療,發生符合政策規定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首先負擔10%,剩餘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

異地就醫人員的住院、門診統籌病種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報銷時,應將醫療費用票據原件、門診病歷原件、住院病歷有效複印件、醫療費用清單、轉診證明等相關材料,報轉出醫院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

異地居住(工作)、異地轉診人員住院醫療費用起付線標準,按本人選定的定點醫院等級結算;異地急診人員住院費用起付線標準,按三級醫院結算。報銷的醫療費用,納入參保人員本醫療年度大額醫療救助基金支付範圍基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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