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工廠”商標被駁回,蒙牛的巴氏奶佈局受挫

“每天一杯奶,健康送到家。”

由於其富含營養,牛奶成了許多人早餐餐桌上的必備食品。

牛奶市場廣闊,這塊大蛋糕各大牛奶廠商都想瓜分一塊!其中,蒙牛、伊利、光明等企業已迅速出手,佔據了牛奶市場的半壁江山。

然而,關於牛奶的爭論也一波接一波,關於純牛奶和鮮牛奶之爭也層出不窮。

最近,牛奶大亨蒙牛在一個商標申請上的失利,讓其在鮮牛奶市場上的佈局也遭遇了一些挫折。

“新鮮工廠”商標被駁回,蒙牛的巴氏奶佈局受挫

1. 巴氏奶“新鮮工廠”商標屢被駁回

巴氏奶領域,光明一直都牢牢把握著市場的主導權。蒙牛也看到了這一市場的廣闊前景,所以在2017年5月便成立了巴氏奶事業部,到如今為止已經佈局超過兩年。

產品上市,商標先行,蒙牛當然也不會忘記商標佈局。可最近法院的一紙判決,卻讓蒙牛這場巴氏奶佈局進程蒙上了一層陰影。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份判決書顯示,蒙牛公司此前申請註冊“新鮮工廠”的商標申請,在終審中,最終被駁回。

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官網顯示,蒙牛公司在2003年和2006年在國際分類第29類(動物類食品、蔬菜等)註冊了“新鮮工廠”商標。

但由於當時的蒙牛在奶源佈局方面能力有限,且適合長途運輸和常溫保存的常溫奶(UHT奶)一直是蒙牛乳業的拳頭產品,再加之當時的巴氏奶市場基本是光明一家獨大,沒過多久蒙牛便被迫放棄了“新鮮工廠”品牌,並幾乎退出了低溫巴氏奶市場。

多年後,蒙牛公司分別在2017年09月13日和2018年05月30日分兩次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了“新鮮工廠”和“新鮮工廠GREENHOUSE”的商標,品類為第5類(藥品、衛生用品、營養品等)、第29類(動物類食品、蔬菜等)、第30類(咖啡、茶、米麵穀物、調味品等)、第32類(果汁、不含酒精的飲料等),但兩次申請均被駁回。

“新鮮工廠”商標被駁回,蒙牛的巴氏奶佈局受挫

2.讓消費者產生誤解的商標,不可以

《商標法》第十一條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蒙牛申請的商標由漢字“新鮮工廠”構成,其中“新鮮”一詞是通用的描述性用語,與“工廠”一起使用,基於相關公眾的認知習慣,易將其理解為對該工廠生產的商品的質量、品質等特點的描述,而不易將其識別為商標,從而無法使公眾將該標誌用於區分商品來源。

之前有一個很經典的案例,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湘食品”)“手擀”註冊為商標,其生產的“裕湘手擀銀絲掛麵”,銀絲面是真,但手擀是假。最後被消費者控告,賠償了15.8萬元 。

3. TM商標和R商標,大有不同

據相關人士稱,蒙牛“新鮮工廠”商標被駁回一事不會影響目前蒙牛公司正在使用的“新鮮工廠GREENHOUSE”商標的使用,也不會影響蒙牛低溫巴氏奶的相關戰略。

這是因為商標分為TM標和R標,TM標是TradeMark(商標)的簡稱,表示該商標已經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並已經被受理,別人已經無法搶注。而R標是Registered(已註冊)的簡稱。“標註TM從法律意義上沒有任何效力,標註目的僅用來表示該標誌是作為商標來使用,其他人亦可使用,沒有專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使用註冊商標,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裝、說明書或者其他附著物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註冊標記包括和®。使用註冊標記,應當標註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蒙牛一方已經明確表示,自己不會放棄對“新鮮工廠”商標的註冊,還是會進行多方嘗試。

不過不管最終勝負如何,來來來,都先乾了這杯牛奶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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