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到的還款剛打進微信,就被司法凍結?父子倆為拖延執行撒謊,雙雙被拘

籌到的還款剛打進微信,就被司法凍結?

父子倆為拖延執行撒謊,雙雙被拘

通訊員 海薇

“我錯了,我不該心存僥倖,我再也不敢騙你們了……我一定積極還錢!”被執行人帶上手銬時懊悔地說道。這一幕發生在海寧市法院近日受理的一起追償權糾紛執行案中,被執行人張某甲、張某乙父子因故意隱瞞事實,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付款義務,被處以司法拘留15日。

今年6月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原告海寧某有限公司與被告周某、張某甲、項某、張某乙在追償權糾紛案件中,達成調解協議,四名被告應當於今年7月25日前支付原告代償款6萬餘元和相應利息。但協議生效後,四名被告均未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為此,原告於8月23日向海寧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後依法向四名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督促其履行義務。執行過程中,經執行法官多次電話溝通,雙方達成口頭和解協議,約定被執行人於10月10日前支付5000元,餘款自11月開始每月月底前支付2500元,直至付清。

10月8日,執行法官電話聯繫被執行人張某乙,詢問籌款情況,張某乙表示已經籌集得差不多了,故執行法官聯繫雙方當事人約定於10月10日下午2點在法院書面簽訂上述口頭和解協議。

10月10日下午2點半,被執行人未到法院,執行法官電話詢問被執行人,張某乙表示在路上了,下午3點半前能到。但直至下午4點,被執行人仍未出現。當執行法官再次電話聯繫時,張某乙理直氣壯地質問法官是不是凍結了被執行人張某甲(張某乙的父親)的微信存款,聲稱他們籌到的5000元,剛打進去就被凍結了,他們詢問客服,得到的答覆是錢被司法凍結,但是案號、凍結法院未能被告知。

面對質問,執行法官立即展開調查,查明被執行人張某甲未有新的案件立案受理;海寧市法院亦未在當日凍結張某甲的微信存款;因被執行人張某甲在嘉興市中院亦有尚未執結的案件,執行法官又立即聯繫了嘉興市中院的法官,詢問得知未凍結其微信存款。之後執行法官又查明,張某甲的微信賬戶沒有存款。

通過核查,執行法官一步一步戳穿了被執行人張某乙的謊言。當再次詢問張某乙時,他終於承認是在撒謊欺騙執行法官,以拖延案件的執行。2019年10月23日,海寧市法院以拒不執行,依法對被執行人張某甲、張某乙司法拘留15日。拘留當天,被執行人張某甲、張某乙支付了5000元。

法官說法:

積極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被執行人或其他人妨礙人民法院查明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或者妨害執行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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