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軍火庫”案5嫌犯當庭獲釋,港警法院外等候再度拘捕


莫名其妙!“軍火庫”案5嫌犯當庭獲釋,港警法院外等候再度拘捕

被告離開法院登上警車。來源:《星島日報》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記者 範凌志】5名香港暴徒被控於2日在灣仔某建築內藏有爆炸品,案件4日在香港東區法院提堂。不可思議的一幕是,辯方聲稱發現控方呈交的律政司同意檢控書寫錯被告姓名,最終所有被告獲當庭釋放。據《星島日報》報道,4日當晚19時開始,有過百名防暴警察在法院外進行戒備,等候獲撤銷控罪的被告離開法院。至晚上20時,各被告走出法院,再度登上警車被捕。

據控罪書描述,5名被告依次為21歲男子鄭錦輝、22歲女子楊泳茹、24歲男子丘建威、21歲莫禮滔,以及19歲黃建棋,此五人涉嫌在灣仔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4樓F室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其中包括59瓶汽油彈、79瓶半製成汽油彈以及伸縮警棍、胡椒噴霧、防毒面罩等物品。


莫名其妙!“軍火庫”案5嫌犯當庭獲釋,港警法院外等候再度拘捕

有被告登上警車(圖源:香港“東網”)

莫名其妙!“軍火庫”案5嫌犯當庭獲釋,港警法院外等候再度拘捕

逾百名防暴警察法院戒備。(來源:《星島日報》)

然而,4日開庭後,辯方聲稱控方呈交的律政司同意檢控書寫錯被告名,中英文控罪內容不同,“並非有效文件,根本無理據繼續檢控程序,應即時釋放所有被告”。隨後,裁判官判定此錯誤導致整個聆訊無效,下令控方需要在下午18時前決定如何處理,結果所有被告在限期過後被當庭釋放。

為此,香港警方針對該局面部署了再度拘捕行動。據香港“東網”消息,當時大批防暴警察抵達東區法院外,有部分進入大樓地下,氣氛一度緊張。晚上20時許,有3名被控男子在其同夥撐傘遮蔽下離開法院,隨即登上警車。據瞭解,警方較早前也已帶走另2名疑涉案人士,他們當庭釋放後於法庭外再次被捕。據悉,案件將盡快重新提訊。

警察在法院外等候嫌犯,以再度拘捕是否合乎規範?4日晚,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表示,在提堂時,一般都會有警察在法院內外等候,以應對提堂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狀況,因此今晚警方在法院外等候並不是個案,是完全合乎規範的。陳祖光說,該案是由於檢控書出了錯誤,只需要重新出一份正確的材料再行檢控就可以。

此前,外界對香港司法機構“抓了就放”的“怪象”早有很多質疑,這次的案件更是引發諸多猜測。對此,陳祖光明確向《環球時報》記者表示:“檢控書為什麼出錯,他們(檢控專員)怎麼去做的,我們很難猜測。但根據我從警四十多年的經驗,理論上是絕不可能出這種錯誤的。”陳祖光說,按照香港的法律,對於一些比較嚴重的案件,會由律政司的檢控專員來出具檢控書,這些檢控專員都是經過專業訓練的律師,對法律很有研究,出這種低級錯誤的概率非常低,因此,讓人很難不懷疑此事是有人故意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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