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民事再审?

如何申请民事再审?

如何申请民事再审?

(一)申请再审的法定理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如何申请民事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时间要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以下情形的,可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审查再审申请的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四)审查再审申请的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审查再审申请可以不开庭,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可以根据申请再审事由、审查阶段和案件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审查方式:

(1)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

(2)审阅原审卷宗;

(3)询问当事人;

(4)组织当事人听证。

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五)审查再审申请的结果

(1)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且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2)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3)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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