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居民医保 本月起实施

近日,省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我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统一纳入门诊统筹进行报销,本月起正式实施,群众年内正式享受待遇。据悉,政策将惠及我省531.7万名“两病”参保患者。

高血压、糖尿病是常见的慢性病。《实施意见》明确了保障对象,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职工医保仍然执行现有政策。用药保障范围为: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实施意见》中规定,报销比例要达到50%以上,但具体报销比例由各统筹地区制定。由于我省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两病”门诊用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后,为了与普通门诊统筹相衔接,也不设定起付线。“两病”门诊用药医疗机构为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

此外,相关配套措施还包括增加门诊统筹基金的支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报销政策的动态调整;做好政策衔接,对于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继续按现有政策执行。同时,避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记者 刘佳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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