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劉 惠)11月8日,阿拉善紀委監委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阿右旗阿拉騰朝格蘇木原黨委書記李文忠、原蘇木達蘇和巴特爾套取資金違規發放福利的問題。2013年3月至2015年1月,阿拉騰朝格蘇木通過設立“賬外賬”形式虛報項目套取國家資金,用於支付接待餐費、辦公車輛油料費、修理費等。其中,以現金方式為幹部職工違規發放福利5.55萬元。2019年10月24日,李文忠、蘇和巴特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阿左旗額爾克哈什哈林業工作站站長楊浩違規收受禮品的問題。2017年3月,楊浩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嘎查造林項目施工人員贈送的價值1943元煙、酒等禮品。2019年10月18日,楊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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