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宗——李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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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宗——李炎(一)

1、——敬宗文宗異母弟,母為宣懿後韋氏。

唐武宗李炎(814年7月1日―846年4月22日),原名李瀍,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縣)人。唐朝第十五位皇帝 (840年—846年在位),唐穆宗李恆第五子,唐敬宗李湛和唐文宗李昂異母弟,母為宣懿皇后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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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倚重宰相清吏治,發展經濟改積弊。

性情沉毅,雄謀勇斷。初封潁王,拜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吏部尚書。開成五年(840年),唐文宗病重,宦官將領仇士良和魚弘志矯詔廢黜皇太子李成美,擁立李瀍為皇太弟。唐文宗去世後,李瀍即位為帝,年號會昌。知人善任,倚重宰相李德裕,澄清吏治,發展經濟,改革積弊,削弱宦官、藩鎮和僧侶地主的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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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納建議出兵討,劉稹遇害亂平息

會昌三年(843年),昭義節度使劉從諫死後,從子劉稹企圖襲位割據。唐武宗採納李德裕的建議,命諸道出兵征討,最終劉稹遇害,叛亂平息。會昌五年(845年),鑑於寺院經濟氾濫,損害國庫收入,在道士趙歸真的鼓動和李德裕的支持下,下令拆毀佛寺,派出御史分道督察,沒收大量寺眾土地,成為毀佛運動的“三武一宗”之一,從而擴大了中央政府的稅源兵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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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擊藩毀佛敗回鶻,加強集權現中興。

在位期間,對內打擊藩鎮和毀佛運動,對外擊敗回鶻,加強了中央集權,一度呈現中興局面,史稱“會昌中興”。唐武宗信仰道教,服食長生丹藥。會昌六年(846年),駕崩於含風殿,享年三十二歲,諡號至道昭肅孝皇帝,廟號武宗,葬於端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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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經歷

早年經歷

5、——長慶元年封潁王,開成開府儀三司。

唐武宗李炎,是唐穆宗李恆的第五子,814年(元和九年),生於東宮,母為宣懿皇后韋氏,初名李瀍(chán),唐文宗李昂之弟。唐文宗死後即位,是唐代的第十六任皇帝。公元821年(長慶元年),封為潁王。開成年間(公元836年-公元840年),加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吏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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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寵妃不滿太子永,謀求廢掉沒成功。

文宗即位以後,一度想立長兄唐敬宗皇帝之子晉王李普為嗣,可是晉王李普於公元828年(太和二年)六月5歲時夭折,文宗追賜他為皇太子。一直到了太和六年十月,他立了自己的兒子魯王李永為太子,第二年八月舉行了冊禮。唐文宗寵妃楊氏不滿意太子李永,一直謀求廢掉他,鑑於朝廷上阻力重重,沒有成功。公元838年(開成三年)十月,李永暴死,使此事劃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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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沒及冊禮文宗病,太子之爭由此始。

皇太子知死,使唐文宗很是傷感,認為自己枉為天子卻不能保全兒子的性命,他除了追賜兒子為“莊恪太子”外,還把火氣發到太子身邊的宮人身上,從此文宗抑鬱成疾。公元839年(開成四年)十月,文宗沒有同意楊妃立弟弟安王李溶的提議,而是立了唐敬宗的第六子陳王李成美為太子,還沒有來得及行冊禮,唐文宗就患病了,太子之爭也由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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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登帝位

8、——潁王李瀍皇太弟,十六宅迎入宮中。

公元840年(開成五年)正月初二,唐文宗密旨宦官樞密使劉弘逸與宰相李珏等奉太子監國。但是神策軍護軍中尉仇士良和魚弘志貪圖擁立之功,以太子年幼多病難當重任為由,提出重立皇太子。宰相李珏據理力爭,奈何手握神策軍的仇士良、魚弘志假傳聖旨,將唐文宗的五弟潁王李瀍立為皇太弟,從十六宅迎入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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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會昌三月初一日,下詔改名為李炎。

太子李成美仍然以陳王的爵位退居藩王府邸。唐文宗駕崩之後,潁王柩前即位,是為唐武宗。武宗即位後,將已過世的生母韋氏追冊為皇太后。次年,改元“會昌”。會昌二年四月丁亥(二十三日,公元842年6月5日),群臣上尊號曰“仁聖文武至神大孝皇帝”;五年正月初一,群臣上徽號曰“仁聖文武章天成功神德明道皇帝”。會昌六年三月壬寅(初一日,公元846年3月31日),下詔改名為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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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善任

10、——騎馬教坊飲酒樂,與人諧戲席一般。

唐武宗迷信道教,周圍經常有一批道士相往來,比起純粹生長在深宮中的皇子來說,他多了一些觀察社會的機會。與唐文宗不喜歡聲色歌舞不同,武宗經常騎馬遊樂,還常常帶著他寵愛的那位邯鄲舞伎出身的王才人到教坊飲酒作樂,與樂人諧戲,就好像老百姓家的宴席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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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內憂外患交織時,沉著應付度難關。

但武宗又和敬宗無節制地遊樂不同,他並沒有沉湎其中,聲色自娛過程中他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沒有因此耽誤了國家大事。他讀書雖然不如文宗,但是他更能知人善任,而且也似乎少了一些書生意氣和迂腐,能夠面對現實,很多時候他敢於向宰相當面認錯,尤其是他信任和重用李德裕,使得他們君臣在會昌年間內憂外患交織的時刻,能夠沉著應付,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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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皇權

12、——文宗舉行安葬禮,士良解除權威脅。

唐武宗即位之初,在仇士良等人的勸說下,將唐文宗的妃子楊氏、陳王成美、安王李溶等潛在的政治對手賜死。 在公元840年(開成五年)八月為文宗舉行的安葬典禮上,仇士良又把樞密使劉弘逸等殺死,以解除對其權勢所造成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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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赦令來自朕意思,宰相德裕無關係。

宰相李珏、楊嗣覆被罷相貶往外地,武宗本來已經下令將二人處死,但在李德裕的強烈請求下,赦免了他們的性命。唐武宗重用李德裕,仇士良更加恐懼,於是聲稱“宰相作赦書,減禁軍縑糧芻菽”,想要煽動禁軍驅逐李德裕,唐武宗派使者給禁軍諭旨說“赦令都是來自朕的意思,與宰相無關。你們敢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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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老病為由提退職,順水推舟除軍權

禁軍都被震懾住了,恢復了平靜。仇士良惶惑不自安。公元843年(會昌三年),仇士良以老病為由提出退職,武宗也就順水推舟,解除了仇士良的軍權。仇士良退職不久,就在自己的府邸死去,這樣,武宗剪除了宮中的宦官勢力,加強了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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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昌中興

15、——武宗任用李德裕,唐後弊政做改革

唐武宗在位時,任用李德裕為相,對唐朝後期的弊政做了一些改革。武宗崇信道教,於公元845年(會昌五年)下令拆毀佛寺,沒收大量寺院土地。由於毀佛成功,從而擴大了唐朝政府的稅源,鞏固了中央集權。這段唐朝中後期較為平穩的一段時間,被史學家稱為會昌中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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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去世

16、——服食仙丹妙藥死,至道昭肅孝皇帝

公元846年(會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即改名(原名李瀍)之後的12天,武宗駕崩,享年三十二歲。他的妃子王氏殉節自縊而死。武宗成為太宗、憲宗、穆宗、敬宗之後,又一位因為服食仙丹妙藥而死的皇帝,諡號至道昭肅孝皇帝,葬於端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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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舉措

政治

削弱宦官勢力

17、——宰相削減禁軍費,激怒禁軍叫鬧事。

武宗在位期間,任用宰相李德裕,在執政期間,中書省的職能作用發揮較好,因而宦官的勢力被削弱了。在公元842年(會昌二年)四月,大宦官頭子仇士良見武宗日益親重李德裕,仇士良更加恐懼,便散佈流言蜚語,稱“宰相作赦書,要削減禁軍衣糧和馬草料等費用”,欲以此激怒禁軍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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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將士都被震懾住,士良惶惑不自安。

李德裕聞訊後立即向武宗面奏此事。唐武宗遣使者到神策軍(禁軍)去宣佈御旨:“赦令是朕的意思,一切都是朕的安排,無關宰相之事,你們敢這樣?”將士們被震懾住了,恢復了平靜。仇士良惶惑不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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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處境不妙退為進,身體有疾提辭職。

仇士良的陰謀被揭穿以後,只好惶恐地向武宗謝罪。在仇士良的陰謀被挫敗後,唐武宗沒有乘勢對他採取進一步的行動,而是將他提升為觀軍容使,以領神策左、右二軍。名義上得到了升遷,實則卻被剝奪了對禁軍的控制權。仇士良明白唐武宗對他的態度,知道自己的處境不妙,以退為進,以身體有疾提出了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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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遊獵頻繁離京遠,早出晚歸廢朝政

唐武宗順水推舟,同意了他的辭呈,將他改任為內侍監。內侍監沒做多久,基於大勢已去,無東山再起的希望,仇士良被迫致仕。仇士良退職不久,就在自己的府邸死去。會昌元年唐武宗前往涇陽縣圍獵。乙卯(二十五日),諫議大夫高少逸、鄭朗在紫宸殿勸阻武宗說:“陛下近來遊獵逐漸頻繁,出離京城也太遠,早出晚歸,荒廢了朝政。”武宗臉色一變,承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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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朝廷設置諫官意,直言得失朕願聽。

高少逸等人退出後,武宗對宰相們說:“朝廷設置諫官的本意,就是讓他們直言朝政得失,朕願常常聽到。”李德裕等宰相齊聲祝賀。己未(二十九日),唐武宗擢拔高少逸為給事中,鄭郎為左諫議大夫。 公元843年(會昌三年)唐武宗派人以貪瀆罪為由在仇士良家中檢查,發現幾千件兵器。於是,武宗下詔,削除仇士良的官爵,籍沒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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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刑峻法

22、——貪汙腐化行嚴懲,會昌冗官行裁減。

唐武宗繼位後,在政治上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最突出的表現是,以嚴刑峻法為中心,對貪汙、腐化等醜惡現象進行嚴懲,並且在會昌四年對冗官進行了裁減。公元844年(會昌四年),唐武宗聽從李德裕之言一下裁掉官吏2000多人,本著“治理亂世,使用重刑”,武宗朝立法極其嚴峻,尤其對官吏貪贓枉法的懲治,更是從重從嚴,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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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十惡不赦叛國家,故意殺人贓枉法。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貪汙納賄乃官僚隊伍腐丵敗現象中最為人們痛恨的行為。公元840年(開成五年)正月,唐武宗在即位赦文中宣佈:“在開成五年二月八日之前,除了十惡不赦、背叛國家、故意殺人、官員貪贓枉法,這些人不予釋放,其他罪犯不管罪行輕重,全部釋放。”李德裕入相後,肅貪廉政建設就在更加廣泛的範圍內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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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朝廷刑罰視同仁,官吏貪贓不殊遇,

公元841年(會昌元年)正月,武宗下詔:“朝廷刑罰,理當一視同仁,官吏貪贓枉法,不應該有特殊待遇,內外文武官如果收入髒物絲絹三十匹,全部處以極刑。”二月二十六日再次下敕,對官吏貪汙滿千錢的,即處以死刑。這樣以詔敕的形式,規定嚴懲貪汙的標準,不難看出武宗君相對廉政建設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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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官典犯贓十惡叛,故意殺人罪並列。

考諸史籍,會昌一朝對官吏貪汙的懲治,始終沒有放鬆,而是一貫嚴懲不貸,保持肅貪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公元842年(會昌二年)四月,武宗加尊號後,又宣佈大赦,但仍將“官典犯贓”與十惡、叛逆、故意殺人等罪行並列,不在赦宥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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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官吏犯贓不寬宥,除去惡人進賢士。

公元845年(會昌五年)正月,再次大赦,但對官吏犯贓依然不予寬宥,並說,“除去惡人,進賢納士,將命令執行起來,懲治貪贓枉法的官吏與罪犯,這好比天降神靈,廉政建設也有所成效”。顯然是對會昌年間嚴懲貪官政策的肯定和自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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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大辦喪事受行賄,墮敗政風行限制。

關於會昌時期的廉政建設,舉措值得稱讚的尚有以下事,公元841年(會昌元年)十一月,御史臺奏請調整京城文武百官及庶人喪葬事,以為官員大辦喪事,難免藉機變相受賄行賄,墮敗政風,對此進行限制,無疑有助於政風的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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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繁華之地吏冗多,有些地方缺官吏。

唐代官俸不高,許多官吏的薪俸收入,尚不能養家餬口,還有許多地方薪俸發放不及時,這樣就難免心生他念,轉而刻剝於民以自奉。另外唐人重內輕外,多個願到外地為官,特別是不願到邊鄙之鄉或氣候等條件惡劣之地任職,結果造成了京師及一些繁華之地官吏冗多,而有些地方則缺官少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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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觀察私吞用別處,俸祿不給遠方官。

為解決這個問題,開成五年三月,武宗即位不久,就下制調整百官俸料。李德裕入相後,這項工作就具體展開了。會昌元年中書門下上奏:“河東、隴右、鄜坊、邠州等離的較遠,給他們多加俸祿。自後聽訪聞戶部所給零碎俸祿,也不及時,觀察使私吞部分,都用到別處,加了俸祿,卻給不了遠方的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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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放不能用別處,違規判官會遠貶

臣等商議,希望今日以後,命令戶部以實物仍及時支遣,每個地方都派觀察判官專判這項工作,按月分放,不能用在別處,如果有違規,觀察判官會被遠貶。”保證官員的薪水及其按時發放,乃是穩定官吏隊伍至關重要的環節,特別是偏僻之地,這個問題解決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官員能否安心於本職工作。會昌時期嚴格薪俸發放的管理,就是試圖從最基本的問題入手,來加強官僚隊伍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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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赴京趕考都有債,還債貪贓罔如此。

又據史載,武宗君相面臨這樣一個問題,“赴京趕考的的官人都有債務,上任是才還債,以至於他們貪贓,罔不如此。……債務的積累,古時便亦是這樣,和現在的也都差不多”。單靠嚴刑峻法,是不能完全解決的。既然貪汙的產生與俸祿的產生有密切的聯繫,那麼就必須從他們的實情出發解決其實際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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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兩月俸料待遇厚,養廉銀促奉守法。

如為解決官吏的京債問題,會昌時增加了他們的薪俸,同時國家借款給他們以償債,“月選官允許借錢,可加給兩月俸料,待遇優厚”,給官吏養廉銀以促使其奉公守法,雖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貪贓枉法問題,但一定有其積極的作用,歷史上有許多王朝都曾採用過給養廉銀以杜絕貪汙這個辦法,也可以說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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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會昌朝政有可取,吏治整頓斷無疑。

會昌年間的吏治建設,雖然沒能最終扼制李唐王朝漸近衰落的趨勢,但會昌朝局在整個中後期,還算相對景氣的一個時期,其間所以能取得對回鶻戰爭的勝利,並平定了澤潞鎮,與此都不無關係。王士禛謂“武宗的時期,幾乎恢復開元、元和的盛世”,雖稍嫌溢美,但會昌朝政確有可取之處,尤其是在吏治的整頓與建設方面,則斷然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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