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騙錢騙色 招搖撞騙獲刑一年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記者

馬志國通訊員黃建國)男子楊某生冒充政府幹部和公安警察,以辦理危房改造、婦女聯保政策等名義大肆騙錢騙色,最終被繩之以法。11月7日,鎮原縣人民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楊某生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楊某生先後在微信上添加被害人劉某某、賈某某,謊稱自己是某鄉政府扶貧辦幹部或縣政府幹部,可幫二人辦理危房改造、婦女聯保及政府工程項目等。在取得信任後,楊某生多次與二人發生性關係,並騙取現金19400元。

2018年12月某天,楊某生又冒充鎮原縣公安局幹警給閆某某打電話恐嚇,並指使賈某某冒充公安幹警給閆某某打電話。後楊某生又通過短信給閆某某發消息,稱撿到其手機和證件索要500元,後被閆某某識破立即報警。案發後,楊某生向劉某某、賈某某退賠所騙取的現金。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生多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招搖撞騙,情節嚴重,已構成招搖撞騙罪,且其冒充人民警察身份招搖撞騙,應從重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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