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到人、舉報重獎 用最嚴格法規來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處罰到人、舉報重獎 用最嚴格法規來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經修訂後,從2019年12月1日施行,將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四個最嚴”的要求,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

  河南市場安全網訊 (www.hnscjgw.com) 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吃得更放心、更健康,作為“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規,《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修訂後,將從2019年12月1日施行。《條例》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四個最嚴”的要求,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將“處罰到人”;細化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監管要求,並明確不得對其制定食品安全的地方標準;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建立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等。

  提高違法成本,落實“處罰到人”

  為貫徹落實新《食品安全法》,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5年12月公佈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向社會各界廣泛徵求意見,經有關部門對部分條款完善後,正式實施條例由原來的10章64條擴充至10章86條。“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關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民健康的重要支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原局長張茅表示,必須提高違法成本,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實行最嚴厲的處罰,落實“處罰到人”。

  於是,《條例》明確了食品安全的責任到人,處罰也到人。即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建立並落實本企業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加強供貨者管理、進貨查驗和出廠檢驗、生產經營過程控制、食品安全自查等工作。《食品安全法》從2018年底開始實施,鑑於其“法律責任”部分條款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和挑戰,《條例》對相關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說明,規定“處罰到人”,並首次提出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罰要求。即出現違法行為,除依照《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給予單位處罰外,還將對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年收入1—10倍的罰款等。

  除“處罰到人”外,張茅表示,實施最嚴食品安全監管,還要對故意違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企業,實行鉅額罰款,強化刑事責任追究;建立鉅額賠償制度,加大對消費者的直接賠償力度;建立內部舉報人獎勵制度,對舉報人實施重獎,解除舉報人後顧之憂等。

  可以說,《條例》在“法律責任”覆蓋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方方面面,如食品生產經營者,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對溫度、溼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貯存業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編造、散佈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單位或個人等。並規定,發佈未依法取得資質認定的食品檢驗機構出具食品檢驗信息,或利用上述檢驗信息對食品、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等級評定,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等。還將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將食品安全信用狀況與准入、融資、信貸、徵信等相銜接,及時向社會公佈。

  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嚴重違法者將被“拉黑”

  《條例》強化了食品安全監管,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統一權威的監管體制,加強監管能力建設,並可採取隨機監督檢查、異地監督檢查等監管手段。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條例》多條款項均提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責,體現了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合力監管,共同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的監測會商制度;強調了鄉鎮、街道辦的作用,意味著監管資源下沉,這有利於提高消費者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但是從目前情況看,縣級以下的監管仍需“打通最後一公里”。

  為落實《條例》,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農業農村局等已經成立整治食品安全問題市級聯合行動工作組,工作重點為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校園食品安全監管、保健食品整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

  除了相關部門要聯合起來強化監管,食品安全治理的另外一大難題是“發現難”。不過,再隱蔽再狡猾的不法行為,終究需要企業員工去完成,經營者騙得了消費者和監管者,卻瞞不過企業內部員工。國外有“吹哨人”制度,即食品藥品企業員工受到外部激勵,在道德感和利益的雙重驅使下,站出來舉報企業的不法行為。而我國近年來曝光的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南京冠生園月餅事件、上海染色饅頭事件、上海福喜事件等,舉報人都是企業內部的員工,他們從違法生產線上的一員變成食品安全的維護者。《條例》也明確,國家實行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獎勵。舉報人舉報所在企業食品安全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的,應加大獎勵力度。有關部門對舉報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而舉報獎勵的資金納入各級人民政府預算。

  強化特殊食品監管,確保安全標準統一性

  近年來,保健品、嬰幼兒奶粉等產品出現假冒、標準不一等問題,備受公眾的關注。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司司長周石平說,目前保健食品市場的主要問題是虛假誇大宣傳,甚至吹噓成神藥,欺詐消費者等問題屢禁不止。

  《條例》規定,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屬於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對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而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的,應當顯著標示等。

  劉俊海說,《條例》禁止對保健食品制定地方標準,從而避免了地方標準之間的散亂差情況,確保了食品安全標準統一性。明確將嬰幼兒配方食品等其他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或銷售量大的食品作為監督檢查重點,要求對添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選擇性添加物質的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以選擇性添加物質命名等,保障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

  《條例》同樣規定了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要求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制定低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食品生產企業制定企業標準的,應當公開,供公眾免費查閱等。劉俊海認為,企業標準公開意味著接受社會監督,倒逼企業“你追我趕”,食品安全標準高的企業自然具備市場競爭力,獲得更好的發展機會。(記者 李 禾)

  原標題:處罰到人、舉報重獎 最嚴法規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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