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收養孩子後扶助金停發,失獨家庭起訴衛健局終審敗訴:將申訴

三明:收養孩子後扶助金停發,失獨家庭起訴衛健局終審敗訴:將申訴

福建大田縣中學教師章德斌。 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 圖

痛喪獨子4年後,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中學教師章德斌和妻子收養了一個女孩,隨後當地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後更名“衛生健康局”,下稱衛健局)停發了他們的失獨家庭扶助金。因對停發決定不服,章德斌夫妻將大田縣衛健局告上法庭。
2019年11月11日,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二審宣判:認定大田縣衛健局在章德斌夫妻收養女孩後未再支付其扶助金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駁回原告上訴,維持原判。
對於章德斌提出的福建地方法規和上位法相牴觸的情形,三明中院認為“對法律、法規的審查不在人民法院的審查權限範圍內。”
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採訪時,章德斌仍認為,福建的地方法規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後與上位法衝突,應屬無效,應給領養家庭繼續發放扶助金;因對上述判決不服,他將繼續向上級法院申訴。
收養後被停發“失獨”扶助金,起訴衛健局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章德斌曾經擁有一個幸福的小家庭,自己在縣城中學教書,妻子在縣自來水公司上班,1987年兒子出生,取名章菲。在家人的陪伴照顧下,章菲長大成年,也不負家人期待,以優異成績考上北京體育大學運動康復專業,四年後順利畢業。


然而,令章德斌沒有想到的是,2010年8月9日,被抑鬱症困擾已久的章菲選擇從高樓墜下結束自己年輕的生命。章德斌和妻子也成了失獨父母中的一員。
全國老齡辦發佈的《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2013)》顯示,2012年,中國失獨家庭已超百萬個。
兒子離世時,章德斌夫妻都已經49週歲,不再具備生育的條件。夫妻雙方為了有個精神寄託,2014年5月收養了一個女孩。辦好收養程序後,當時的大田縣衛計局停發了章德斌夫妻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金。此前,章德斌夫妻兩人均可以獲得每月數百元的扶助金。
在計生法修訂前,政府也鼓勵失獨家庭通過再生育或收養等手段“自救”,但一旦自救成功,他們將不再屬於失獨家庭,也就無法再享受失獨扶助政策的照顧,這讓有的失去孩子的父母無法接受。
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關於失獨家庭扶助政策的表述,讓章德斌看到了希望。
新修《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7條第四款規定:“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沒有了此前“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限制表述。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於2016年2月19日、2017年11月24日經歷了兩次修訂。令章德斌失望的是,其關注的條款未發生改變,當地規定扶助政策的對象仍是“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

信訪無果後,2018年8月,章德斌嚮明溪縣法院提起對大田縣衛健局的行政訴訟,要求其補發2016年新計生法實施後的失獨家庭扶助金,並隨政策調整繼續給付其應享有的扶助金。
兩審法院均駁回其請求,認定衛健局行為符合規定
對於案件事實,章德斌和大田縣衛健局均沒有異議,法律法規的適用問題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
2019年6月27日,明溪縣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明溪縣法院認為,《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7條第四款規定“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該法條是對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獲得扶助的原則規定。該法第29條規定,本章規定的獎勵待遇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2017年修正的《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37條第二款規定:“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發放特別扶助金。有條件的地方應當適當提高扶助標準。”
明溪縣法院認為,《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系地方性法規,在其轄區內可以適用。該法第37條第二款規定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7條第四款並不矛盾。本案中,大田縣衛健局未再支付原告計劃生育扶助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章德斌仍認為,福建的地方法規未作修改、與上位法衝突,應屬無效,應給領養家庭繼續發放扶助金,隨後提起上訴。
2019年11月11日,三明中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宣判:駁回章德斌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三明中院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大田衛健局對章德斌發放失獨扶助金能否適用2017年修正的《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2017年修正的《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是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的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2017年修正的《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是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適用。
三明中院表示,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在《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現行有效的情況下,大田衛健局依據該條例,在章德斌於2014年5月22日合法登記收養一女後,未再支付章德斌失獨扶助金,並未違反法律、地方法規的規定。
對於章德斌認為2017年修正的《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相牴觸,三明中院在判決書中表示:“對法律、法規的審查不在人民法院的審查權限範圍內。”

章德斌認為,在上下位法律不一致的時候,下位法無效,儘管法院無權對地方法規做出是否違法的判決,但是應該糾正行政機關不執行上位法的錯誤行為,以維護國家法律法規一致性原則。
因對上述判決不服,他表示將繼續向上級法院申訴。

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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