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奧泰、石頭科技科創板IPO通過上市委審核,雷軍再入手一家科創板上市公司

原標題:科創板|百奧泰、石頭科技科創板IPO通過上市委審核,雷軍再入手一家科創板上市公司來源:資本邦

2019年11月20日,上交所召開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2019年第47次審議會議結果顯示:百奧泰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百奧泰”),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石頭科技”)科創板IPO通過審核。

截至2019年11月20日,總計有177家企業向上交所提交了科創板上市申請,其中“已詢問”38家、“已受理”11家、“通過”9家、“提交註冊”20家,“註冊結果”69家,暫緩審議1家,另有10家顯示為“中止”狀態,還有19家“終止”審核。

百奧泰:說明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稅收違法風險?

資本邦獲悉,百奧泰成立於2003年,是一家以創新藥和生物類似藥研發為核心的創新型生物製藥企業。公司秉承“創新只為生命”的理念,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致力於開發新一代創新藥和生物類似藥,用於治療腫瘤、自身免疫性疾病、心血管疾病以及其它危及人類生命或健康的重大疾病,通過創新研發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可負擔的優質藥物,以滿足亟待解決的治療需求。

財務數據顯示,公司2016年、2017年分別實現營收276.37萬元、200.89萬元;2018年、2019年前三月尚未實現營收。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前三月,百奧泰的淨利潤分別為-1.36億元、-2.35億元、-5.53億元、-5.31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百奧泰是科創板第二家選擇第五套標準的企業。即“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准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並滿足相應條件。”

在科創板IPO審核中,上市委關注到百奧泰在報告期內多次向七喜集團拆借資金,上市委要求公司說明七喜集團零利率拆借資金是否違反市場公平原則、是否少計虧損,以及該筆交易是否對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存在稅收違規風險。

此外,上市委要求百奧泰代表根據各項核心技術對應的專利發明人及核心技術人員認定標準,說明吳曉雲被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秦超未被認定為核心技術的合理性。

同時,科創板上市委要求百奧泰結合只有一款產品BAT1406獲得上市批准,進一步說明公司未來的商業計劃和盈利預期,以及如果BAT1406上市後未達預期的風險防範措施。

雷軍持股的石頭科技:與小米之間業務是否存在雙向輸送利益情形?

雷軍和小米再入手一家科創板上市公司。

資本邦獲悉,石頭科技的主營業務為智能清潔機器人等智能硬件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為小米定製品牌“米家智能掃地機器人”,以及自有品牌“石頭智能掃地機器人”和“小瓦智能掃地機器人”。

2016年、2017年、2018年,石頭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18,312.70萬元、111,881.76萬元和305,125.04萬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1,123.99萬元、6,699.62萬元和30,758.78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與小米的交易金額佔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較大,分別為100.00%、90.36%和50.17%。石頭科技坦言,如果小米顯著減少或停止向公司購買智能掃地機器人,公司的業務和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事實上,與小米的關係,一直是石頭科技為市場質疑的關鍵點。第三輪問詢中,上交所對石頭科技提出10個問題,分別關於主要股東順為與天津金米的關係、小米生態鏈企業從事相同業務、股本及股權結構變動、小米合作的影響以及財務方面等問題。

在此次審核中,科創板上市委要求石頭科技代表結合市場上的競品說明發行人的核心技術具體體現為成本領先還是產品差異化。同時要求公司代表說明:(1)未來研發投入在自有品牌和米家品牌之間是否有側重,未來研發投入產生專利所有權歸屬。(2)對發行人與小米合作可能產生的影響。

此外,上市委要求石頭科技代表結合與重要股東小米間的業務合作關係說明相關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雙向輸送利益的情形或潛在風險。

風險提示:資本邦呈現的所有信息僅作為投資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一切投資操作信息不能作為投資依據。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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