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須破除人地錢要素制約

近日,全國政協召開“三農”工作對口協商座談會,聚焦“健全推進鄉村振興體制機制,破除人地錢要素制約”,15位全國政協委員從不同角度建言資政,積極尋求破解人地錢要素制約的有效措施,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對委員們提出的問題和建議一一回應,互動交流。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人才是根本支撐。全國政協常委、安徽農業大學校長夏濤在調研中發現,儘管各地十分重視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工作,但在對象遴選、培育方式、政策支持等方面還不夠精準,人才供給與農業發展需求不對稱。

“培訓課程要順應農業生產規律和農民學習特點,根據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的需要,把集中培訓分解為應季、應時的彈性學分制,深入現場開展‘菜單式’培訓與實踐指導,提高農民對培訓的信任度與參與度。”夏濤說,除了技能培訓,還要重視強化農民的法治素養、職業道德、誠信理念等,提高新型職業農民的整體素質。

全國政協委員、甘肅凱凱農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愷認為,突破人才要素的制約,不僅要培育鄉村本土人才,還要建立健全鄉村人才激勵機制,“儘快在人員編制、人才流動、工資待遇、職稱晉升等方面出臺明確的優惠政策,從制度上促使鄉村人才留在鄉村。”

隨著設施農業和農村二、三產業蓬勃發展,農村用地需求不斷增加,如何既保障耕地面積,又滿足農村產業用地的需求是委員們討論的焦點。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中提到,確保2022年建成10億畝高標準農田,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陳曉華認為實現這個目標還存在不少挑戰:“有些地方資金缺口較大,每年的建設任務難以完成;有些地方田間道路和水電設施配套有限,農田小塊並大塊宜機化整治不到位,發揮不了高標準農田的效用。” 陳曉華建議, 從中央到地方進一步整合用於農田建設或農田整治方面的資金,形成統一的高標準農田建設專項資金,統籌抓好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總體設計和項目實施,更好地集中力量辦大事。

農村土地面積有限,鄉村產業發展用地的來源如何拓展?全國政協委員、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餘欣榮給大家算了一筆賬:2018年,我國農村閒置的建設用地約4600萬畝,如果盤活70%用於農村產業發展,就可增加約3200萬畝用地供給;2018年,我國農村“四荒地”約3.5億畝,如果盤活20%,又可以增加7000萬畝建設用地。“盤活農村土地存量可以有效緩解用地矛盾。”餘欣榮說。

自然資源部綜合司副司長王愛民回應道:“下一步,我們將繼續開展田水路林村的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優化農村土地佈局,釋放農村土地存量,同時完善點狀供地政策,按照建多少、轉多少的原則,精準利用土地資源。”

資金是鄉村振興的引擎,沒有錢,就找不到人、形不成產、用不好地。參加協商會的委員們普遍認為,鄉村振興要用好政府的錢,吸引社會的錢。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農林科學院院長李成貴注意到國家統計局發佈的一組數據,2019年前三季度,全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同比增長了5.4%,而第一產業投資同比下降2.1%。“應優先保障基礎性、長效性的農業產業投入,重點包括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產品倉儲和冷鏈物流建設。”李成貴說。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農業銀行董事長周慕冰建議,加大對涉農金融機構的政策支持力度,可以考慮讓大中型銀行縣域機構,在鄉村振興領域貸款投放達到一定條件後,享受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政策。

如何激勵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全國政協委員、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永好建議,充分發揮龍頭企業聯農帶農的優勢,積極打造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的創新載體平臺。重視保障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建設用地需求,每年單列相應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專門用於農業產業園區、倉儲物流、數字化農業等產業載體平臺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 人民日報 》( 2019年11月21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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