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反映:雲湖灣小區電梯“過期”啦?過期的電梯能坐麼?

現在高層越來越多,電梯也成為了大家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上樓要坐電梯、逛商場要坐電梯、大城市裡進地鐵也要坐電梯,但是電梯在給我們帶來方便的同時,畢竟是一個封閉的空間,也存在著不少安全隱患,近年來的各類電梯吃人事件也是讓老百姓心慌慌。


近日,一網友爆料:我住在紅旗東街雲湖灣小區,現在已經11月下旬了,小區內電梯年檢日期還是2019年10月,小區住戶擔心會存在安全問題。

網友反映:雲湖灣小區電梯“過期”啦?過期的電梯能坐麼?

為了探究具體詳情,小編來到了位於紅旗東街的雲湖灣小區。仔細地數了一下,該小區7棟居民樓內共有20臺電梯,小編隨機的選了一部乘坐,發現電梯內壁的“電梯使用標誌”上顯示:下次檢驗日期為“2019年10月”。

小編又去查看了其他電梯,發現幾乎所有電梯內壁顯示的下次檢驗時間均為“2019年10月”。其中,一號樓二單元、二號樓一單元、二號樓三單元的電梯內壁上竟然沒有張貼“電梯使用標誌”。

網友反映:雲湖灣小區電梯“過期”啦?過期的電梯能坐麼?

為此,小編特意去諮詢了運城市水畔家園物業管理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其實今年小區內所有電梯已完成年檢好多天了(物業的人配合特種設備檢測研究所和電梯維保公司),合格證下來了,就全部更新了。

運城市特種設備檢測研究所工作人員表示:已於2019年11月中旬(一週前)完成檢測工作。對於10月份到期、11月份才開始檢測是否違規,則表示:他們只有檢測的權利,並沒有監督的權利。

電梯維保公司工作人員:已將檢驗報告遞交給特管所,預計在兩星期內(12月初)小區所有電梯裡的年檢標誌都能換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未依法設置使用登記標誌、定期檢驗標誌的,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從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獲悉,新《電梯使用標誌》替代原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明示電梯使用管理、維護保養、檢驗檢測等相關信息,以及電梯故障應急報警電話,便於乘客使用和公眾監督,也更好地體現電梯相關各方責任。在用電梯在定期檢驗合格後,由實施監督檢驗或定期檢驗的檢驗機構打印並核發給使用管理責任單位,在電梯轎廂內明顯位置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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