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法院@老賴: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單,你做啥啥不行!

12月1日開始,乘坐地鐵的市民稍稍留意就會發現,東莞地鐵2號線的全線沿途站臺和車廂內的電子顯示屏上,八名失信被執行人“老賴”信息以視頻形式滾動播出。

這是茶山法庭與東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合作,開展為期一個月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大行動。這是東莞法院首次在地鐵上公佈“老賴”信息。除此之外,東莞法院也還有很多其他手段打擊“老賴”,讓“老賴”面臨各種窘境。


東莞法院@老賴: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單,你做啥啥不行!

窘境一:市發改委、人民銀行、工商局、規劃局都知道你失信

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實施以來,東莞法院定期組織案件排查,對有財產拒不履行、拒不履行和解協議、有規避抗拒行為的長期未結案件,全部及時錄入失信名單,將失信名單作為常規執行手段之一,使失信被執行人在聲譽信用上受到強大威懾打擊。

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全市法院納入最高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公開平臺31073人次。東莞法院認真落實推進《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積極與東莞市統一信用平臺“信用東莞網”對接,定期向全市平臺推送法院失信被執行企業名單信息,與市發改委、人民銀行、工商局、規劃局等各相關單位共享失信信息,並積極建議和引導相關單位通過最高法院被執行人查詢系統核實主體信用情況,使失信企業在項目申報、融資貸款、規劃審批、企業信息變更等方面受到限制。

窘境二:左鄰右里、刷個微博、看會電視,都是你的“囧照”

東莞法院定期組織兩級法院針對典型失信被執行人進行集中曝光和發佈限制高消費令,聯合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戶外LED屏進行媒體曝光,動用微信、微博、法院官網進行自主曝光,聯合基層村居委會、基層派出所在被執行人住所進行貼身曝光,曝光的內容包括姓名、照片、欠債金額、失信情形等信息,配合以“老賴排行榜”、典型案例等配套宣傳報道,並針對曝光後仍不履行的失信被執行人,採取出擊執行、集中執行、見證執行、懸賞執行、指定管理人等跟進打擊手段,進一步擴大曝光和打擊效果。

通過將“老賴”的照片及賴債信息網上網下全方位曝光,引起強烈社會反響。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全市法院公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6012人次;對老賴限制高消費、禁止乘坐飛機、高鐵、限制行政審批、限制出境、限制貸款94298人次。通過法院深入宣傳執行打擊、強制手段、信用限制、信譽汙點等法律內容,不斷創新打擊形式,對社會潛在“老賴”的震懾教育,對社會誠信風氣的樹立和引領,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東莞法院@老賴: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單,你做啥啥不行!

窘境三:情節嚴重隨時被刑拘

東莞法院聯合公安、檢察機關下發《關於規範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建立打擊拒執違法犯罪聯動機制,推進完善司法強制措施與刑事強制措施的有效銜接,嚴厲打擊拒執犯罪。該指導意見明確了拒執犯罪的打擊範圍,構成要件,對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失信被執行人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人民法院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認為有相關主體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可書面移送公安機關偵查辦理。指導意見簽署以來,對拒不執行生效判決、裁定的嚴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了嚴厲的打擊,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法院移送追究拒執犯罪、非法處置法院查封財產犯罪合計25宗。全市形成持續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強制措施的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拒執犯罪,執行威懾效應增強,倒逼被執行人主動清償債務。


窘境四:違法用地者也是失信被執行人

為擴展社會信用機制建設,加大對土地違法行為懲處力度,我市法院通過與市自然資源局、市法制局反覆磋商,正式推出土地違法行政非訴案件“裁執分離”工作試點,以三家會籤《關於建立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案件“裁執分離”制度和信用懲戒制度的會議紀要》的形式予以下發。為保障裁執分離順利實施,東莞法院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對基層政府組織實施過程中的文書樣式、送達、執行程序、實施方案等進行全面的指導、監督,研究並制定具體詳細的宣傳方案和策略,以期達成共識,取得良好執法效果。同時,為充分藉助社會信用機制進一步加大土地違法行為懲處力度,督促土地違法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義務,法院還與市自然資源部門建立“黑名單”制度。根據自然資源部門申請,中院把近年來未履行處罰的違法用地單位或個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形成強大輿論壓力。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東莞法院與自然資源部門工作聯動5次,將涉自然資源部門的執行案件被執行人約30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窘境五:稅務懲戒再一次加大

東莞法院與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聯合簽署《關於加強人民法院與稅務機關執行聯動工作的通知》。法院定期將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單及其財產的查封、拍賣情況報送稅務機關,對於欠稅失信被執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無其他財產可強制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生效的稅務文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執行財產分配。人民法院因案件需要,可以依法要求稅務機關協助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的納稅、退稅等情況。法院與稅務機關建立不動產評估價格詢價機制,法院對涉案不動產進行拍賣、處置前,可函告稅務機關提供不動產的系統評估價格以及產權轉移涉及的稅費政策。

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東莞法院共向稅務機關詢價450餘次,協助稅務部門追繳稅款約400餘萬元。與稅務機建立聯動機制以來,法院執行質效明顯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款追繳工作成效顯著,對失信被執行人的稅務懲戒進一步加大。

(通訊員 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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