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制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制度,是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制度派生的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的主體性制度,具體講就是建立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之上的關於法律法治、行政管理、文化建設、民生保障、社會治理、生態文明、“一國兩制”、對外事務、黨和國家監督等方面的主體性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制度,連接國家治理體系的頂層即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向下延伸到社會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國家治理的總體要求、總體目標和一系列政策舉措落實落細,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功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重要制度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們黨堅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作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斷豐富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重要制度,為當代中國的發展進步提供了有力保障。實踐證明,改革發展穩定離不開法治護航,經濟社會發展有賴於法治賦能,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衛。

  法律是最重要的制度形式,也是制度的最高形式。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重要制度,就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制度建設和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在立法方面,要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立法效率,不斷完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制度規定,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制度體系,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基本依據。在執法方面,要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大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在司法方面,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完善審判制度、檢察制度,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完善律師制度,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制度體系,確保法律法規全面有效實施。在守法方面,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夯實依法治國群眾基礎。在黨內法規制度方面,要堅持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相銜接相協調,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充分發揮依規治黨對依法治國的引領和保障作用。要抓緊完善立法、執法、司法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行政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制度建設,加快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制度體系,增強監督的合力和實效。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府治理重要制度

  政府治理體系承擔著按照黨和國家決策部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社會事務、服務人民群眾的重大職責,是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把“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作為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建設的重大任務,反映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府治理重要制度,一要完善國家行政體制,以推進國家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優化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組織、行政監督體制,健全部門協調配合機制,防止政出多門、政策效應相互抵消。二要優化政府職責體系,健全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釐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關係,提高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三要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使政府機構設置更加科學、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協同,有效履行國家行政管理職能。四要健全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體制機制,理順中央和地方權責關係,加強中央宏觀事務管理,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賦予地方更多自主權,支持地方創造性開展工作。按照權責一致原則,規範垂直管理體制和地方分級管理體制。構建從中央到地方權責清晰、運行順暢、充滿活力的工作體系。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重要制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厚支撐。在5000多年文明發展中孕育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偉大斗爭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積澱著中華民族最深層的精神追求,代表著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弘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不僅要靠教育引導和實踐養成,而且要靠制度和體制機制來保障。

  這就必須堅持和完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文化建設制度。首先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引導人們深刻認識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現實基礎和光明前景,堅定“四個自信”。還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完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法律政策體系,把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滲透到精神文化產品創作生產傳播全過程,增進人們對核心價值觀的認同和踐行。

  這就必須健全人民文化權益保障制度。一方面,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完善文化產品創作生產傳播的引導激勵機制,推動廣大文化文藝工作者把最好的精神食糧奉獻給人民。另一方面,要完善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化城鄉文化資源配置,推動基層文化惠民工程擴大覆蓋面、增強實效性,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這就必須完善堅持正確導向的輿論引導工作機制。牢牢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唱響主旋律、弘揚正能量,將正確導向貫穿輿論工作各方面各環節,落實到每一名輿論工作者行動上,提高新聞輿論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

  這就必須建立健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文化創作生產體制機制。要引導各類文化創作主體自覺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努力做到“兩個效益”相統一、雙豐收,在造福社會、造福人民中實現文化理想和價值。

  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重要制度

  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是踐行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具體體現,是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選擇。我們既要緊緊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又要注重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還要不斷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滿足人民多層次多樣化需求。

  首先要健全有利於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健全公共就業服務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完善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重點群眾就業支持體系,建立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機制,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的格局,促進廣大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

  其二要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健全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保障制度,完善職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統籌協調發展機制,支持和規範民辦教育、合作辦學,建設學習型社會。

  其三要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統籌城鄉、可持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加快落實社保轉移接續、異地就醫結算制度,健全退役軍人工作體系和保障制度,努力做到應保盡保。

  其四要強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誌。要堅持關注生命全週期、健康全過程,完善國民健康政策,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改革,讓廣大人民群眾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健康服務。

  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重要制度

  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重要制度,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任務。總的目標,是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

  夯實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有效機制,是保持社會安定團結的關鍵。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訪制度,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提高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駕馭社會治安局勢能力的基礎工程。要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織密社會治安的天羅地網。提高社會治安主體化、法治化、專業化、智能化水平,增強社會治安防控的整體性、協同性、精準性。

  健全公共安全體制機制,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要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全面提高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是我國社會治理的基礎和重心。要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把更多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基層,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更好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

  完善國家安全體系,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們黨治國理政一條重要經驗。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科技、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增強國家安全能力,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重要制度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安排。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位置,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不斷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強制度創新,開創了生態文明建設新局面。實踐證明,生態文明建設是一場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的革命性變革,必須有一整套完備、穩定、管用的制度體系來保障,著力破解制約生態文明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

  自然生態系統各要素之間具有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的內在關聯,生態文明建設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必須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加強生態保護,必須遵循生態系統內在的機理和規律,進行整體保護、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這就必須從“五位一體”總體佈局高度對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重要制度作出系統安排。既要加強“源頭嚴防”,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健全從源頭預防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又要加強“過程嚴管”,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築牢生態安全的堅實屏障;還要做到“後果嚴懲”,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制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嚴懲重罰、對造成嚴重後果的人員追究責任。如此統籌兼顧、整體施策、多措並舉,切實把生態文明重要制度的合力充分發揮出來,建設美麗中國就有了更為堅實的制度保障。

  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重要制度

  “一國兩制”是中央治理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基本制度,也是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重要制度。香港迴歸22年、澳門迴歸20年的歷史表明,“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個偉大創舉,是香港、澳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安排。

  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重要制度,首先要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絕不容忍任何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行為,絕不容忍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同時,要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特別行政區自身競爭力結合起來,根據新的實踐和需要完善特別行政區的相關制度和機制,在實踐中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

  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的根本要求。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政治運作、法律制度、社會治理的憲制基礎,共同確立了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關鍵就是要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健全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對中央負責的制度。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確保香港、澳門長治久安。

  堅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共同願望,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要堅持黨對對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奮發有為做好新時代對臺工作,堅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

  堅持和完善外事工作重要制度

  外事工作在黨治國理政全部工作中居於極為重要的位置,外事工作制度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中是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主動謀劃、開拓進取,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大國外交新路,對外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正處於實現中國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在新的形勢下,堅持和完善外事工作重要制度,就是要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旗幟,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統籌發展安全兩件大事,牢牢把握堅持和平發展、促進民族復興這條主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為和平發展營造更加有利的國際環境,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障。

  堅持和完善外事工作重要制度,最根本的是健全黨對外事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加強黨中央對外事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外交大權在黨中央,深入推進對外工作體制機制改革,統籌協調黨、人大、政府、政協、軍隊、地方、人民團體等的對外交往,統籌協調駐外機構各方面各領域工作,加強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對外工作大協同格局,確保黨中央外交大政方針和戰略部署貫徹落實。

  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作為黨中央外事工作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負責對外工作領域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佈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強調,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要發揮決策議事協調作用,推動外交理論和實踐創新,提高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能力,抓好重點工作的推進、檢查、督辦,為外事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提供有力指導。要在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集中統一領導下,統籌做好地方外事工作,從全局高度集中調度、合理配置各地資源,有目標、有步驟推進相關工作。

  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重要制度

  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是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實現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世界上一些大黨老黨之所以喪權亡黨,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忽視、缺乏監督制約。我們黨的歷史也表明,什麼時候監督制約搞得科學有效,能夠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什麼時候黨內政治生態就比較清朗,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就比較順利。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政治和全局高度推進監督體制改革並取得顯著成效,初步形成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總體框架。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第一次明確了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定位,明確提出必須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表明我們黨對長期執政條件下勇於進行自我革命的認識達到一個新的高度。

  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重要制度,涉及各級各類監督主體、監督制度,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最基本、第一位的任務,就是完善黨內監督體系,重點加強對高級幹部、各級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強化政治監督、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完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增強監督合力。還要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堅持權責法定、權責透明、權責統一,嚴格執行一系列強化監督的規定,切實防止權力濫用。再就是要構建一體化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鬥爭,深化標本兼治,鞏固和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制度,乃至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既要在建制度、立規矩上下功夫,更要在抓落實、抓執行上下氣力,真正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切實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作者:何毅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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