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男子“膽大”法難容,九次無證進“牢籠”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依法取得駕駛證後才能駕駛機動車。但總有人抱有僥倖心理,覺得只要會開車,有證無證無所謂,對交通法律法規麻木不仁。

福建福安男子“膽大”法難容,九次無證進“牢籠”

日前,福建省福安市就有一男子第9次無證駕駛再被查獲。

案件詳情

事發當日,福建省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一中隊民警,在福安新華北路甲杯山路段開展交通整治行動中,發現一輛無號牌的兩輪電動摩托車形跡可疑準備掉頭逃避檢查,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輛進行攔截,並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福建福安男子“膽大”法難容,九次無證進“牢籠”

經查詢,駕駛人林某某未依法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同時,民警發現林某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分別於2011至2015年期間先後8次被交警查獲並處罰,這次是他第9次無證駕駛被查獲。

福建福安男子“膽大”法難容,九次無證進“牢籠”

林某某:以前就報過名考過證,文化低考不過,我就是抱著僥倖的心理,以為不會被抓到,我以後會吸取教訓,遵守交通法規。

目前,林某某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無牌機動車、未帶頭盔等違法行為,被福安交警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600元的處罰。

有一部分駕駛人守法意識淡薄,自以為懂得駕駛摩托車就可以不用持證上路,殊不知,這種行為已經嚴重觸犯交通法律法規,對道路交通環境也產生重大安全隱患。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無證駕駛有哪些危害性?

一是擾亂道路交通秩序。無證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日常駕駛時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現象司空見慣,影響到其他道路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是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三是敗壞社會風氣。無證人員法律意識淡薄,無視交通規則,輕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此類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眾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

警方提醒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是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無證者大多未經過正規的培訓和考試,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遇到突發情況會手忙腳亂,對自身以及他人造成極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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