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丨一下火車就被抓 到法院立馬還了錢

近日,北京石景山法院接到高院指揮中心反饋:一名長期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李某將於18日12時30分左右到達北京站。接收信息後,執行局法官第一時間按照意見操作流程製作拘留決定書等相關法律文書,同時與北京站派出所保持聯絡跟進動態,請其協助法院鎖定被執行人。

12時許,距火車到站還有半個多小時,執行局執行團隊趙偉、景潤法官及法警早早等候在列車停靠站臺。待列車到站後,在北京站派出所民警協助下,迅速鎖定被執行人身份。

隨後,民警上前詢問:“您好,我是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您知道您在法院有個執行案件嗎?”聽到這話,被執行人立馬跟著法官回到了法院。

據瞭解,該案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李某經朋友介紹向楊某借款4萬元,用於資金週轉。李某未如期履行,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判決後李某便不知所蹤,楊某無奈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經調查,發現李某名下無房產、車輛,銀行卡內存款僅幾百元,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此次經過布控終於控制住被執行人。

“您拘我吧,我沒錢,也沒有地方借去。”在法院控制後,李某仍以各種藉口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法官明確告知其如在當日19時前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將依法對其予以司法拘留。

迫於法律的威懾,李某表示可以讓其家屬幫助籌措。18時55分,李某家屬將全部案款轉入法院賬戶,本案在4個小時的時間內的到迅速執結。

據瞭解,執行聯動是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加強失信聯合懲戒的有力抓手。下一步,該院執行局還將繼續探索創新執行工作方式方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多措並舉,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打擊力度,充分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通訊員 景潤 張光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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