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96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 上药 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450号枫林国际大厦二期六楼裙楼6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针对A股股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于股东大会上担任监票人。本公司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葛大维先生、李永忠先生、李安女士及霍文逊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建议采纳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议案名称:关于建议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岳永平、杨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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