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我的“四點”解讀

今天 我就為這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給大家排憂解困。

1,註冊制的全面放開,將會引起市場估值的整體下移,針對垃圾股,尤其是帶st股絕對是利空,不可避免會下跌,還有另外一個板塊就是殼資源,當前無論是st股,還是殼資源股,在努力保住不退市。


退市受傷害的不單單是過去被深套不虧的股民,還有就是十大股東,退市了,這滿手的股票化為烏有,以至於近年出現上市公司千方百計確保不退市,賣房,賣地,賣資產。


但凡針對st股,殼資源這塊,大家能不碰就別碰了。在2018年有一個叫國資弛緩,出現不少殼資源股票處於生存邊危,後來被國資委收購廉價資產,從民營變更為國有資產。按這邏輯去說,處於退市邊緣的垃圾股,在2018年還沒被國資弛緩的,估計都是上面也看不上的垃圾資產,上面看不上,咱們股民更加沒必要去接飛刀。


我很清晰這方面的意圖,你要搞註冊制,你務必從退市和懲罰制度去完善,否則一切都是扯淡。


2,今後上市的公司,跟過去很大不同,公司要如實公佈信息的真實性,如果是假的,你損害投資者利益,對於欺詐發行,內幕交易的懲罰力度都加強了。


有幾點是這樣:


a,對發行公司,公佈的信息不如實,相當於存在欺詐的,處頂格2000萬的罰款,罰款定義是你沒還上市就罰了你,以至於對今後上市公司是一個重大的考驗,這個門檻的提高,是對日後上市公司的質量鞭策,我認為這個力度不夠大,應該還得坐牢;


b,對內幕交易有一個新的嚴格界定,證券從業人員不得買賣股票。這塊其實沒什麼“卵用”,他們要買賣股票,還可以借用親朋好友賬戶操作,無法杜絕,更何況他們不做交易,對市場就不會有濃厚的興趣,更別說服務投資者了。


還是我這些自由交易者好,舒心,沒影響。


c,今後對財務造假的上市公司的罰款,優先用對賠付遭受損失的投資者。這個對遭受損害的投資者來說,是很好了。


想過去的制度,投資者是很冤。


真人真事,我認識一個朋友,買了某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這家公司因為財務造假遭遇了十個跌停板,上面XXX也對該家公司做了罰款,你做了罰款,試問應該給遭受損失的投資者有個交代吧?可是普通投資者一分錢也沒得到不單隻,還沒有一個完善安撫的交代。


我那位朋友在這個過程持續了兩年打官司了,最後還竟然被委託的律師叫他撤回申訴,估計律師也是被收復了。


那朋友兩百多萬就這樣化為烏有,因為至於還在地板上。像我朋友這樣的經歷,估計不少普通投資者都經歷過,如果普遍股民資金不多,別說打官司,估計都是當倒黴的心態,遭受損失,還理去說!!!


3,有一點我覺得做得還不夠足,對退市制度沒有較多的修訂,進來的出出去的應該是來去自如,那麼退市的就應該果斷利落,要明確犯罪,嚴重違規了相關制度的,直接就幹掉,終身不得回來。


我對這塊退市的修訂不是很滿意,估計是上面知道,當下太多垃圾上市公司在退市邊緣,搞不好一些利益關係。對此退市的制度,上面還得做些保護措施。有點噁心!


我覺得最噁心的是,那些股價跌破1元還得花幾十天時間,當連續20個交易日股價不上1元才宣佈退市,這不是耍流氓嗎?


4,今後新股不太好賺錢了,打新收益下降,還會有破發的風險。炒新,炒小市值的思路得改變,也得改變你過去中新股就可以賺不少錢的思維。最近新股上市隔天就大跌了,這就是趨勢所向,市場率先告訴投資者,炒新思想得改變!也要習慣新股上市破壞!


對註冊制分析就說這麼一點,我個人觀點的發表,大家再做自己的參詳。可能會有不少投資者覺得這是一個大利空,我倒不是這麼認為。短期估計會有利空需要消化,尤其針對上面我說的“黑三類”,得跌。殼資源股失去稀缺性了,試想能夠通過上市,誰還會花那麼大成本去借殼上市?


所以市場接下來會比較分化。


市場今後的走向,還是我前面給大家分析的那樣,這個我說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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