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9日召開的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上,
省財政廳副廳長高大偉介紹,省財政廳積極會同省衛健委第一時間下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對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明確由政府給予“兜底”保障。據瞭解,財政部門對於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全額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就醫地財政先行支付,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按實際發生費用的60%予以補助。考慮到各市縣的實際情況,對中央財政補助後,剩餘的40%醫療費,由省級財政全額負擔。確保了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了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
針對簡化疫情防控物資的採購程序的問題,高大偉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間,對於各級採購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要求要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建立採購“綠色通道”。即:各採購單位可不執行政府採購有關程序,採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快疫情防控物資採購速度,將採購資金直接支付採購單位,由採購單位通過市場詢價方式組織採購。
(看齊整理自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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