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公布第7例确诊患者出行轨迹

2月4日上午8时,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晋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樊林奎

对新增确诊的1例患者情况进行了通报

晋城公布第7例确诊患者出行轨迹

截至2020年2月3日24时,晋城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沁水县),累计确诊病例7例。


  • 病例7,女,45岁,沁水县郑庄镇中乡村居民。发病前14天未有武汉旅居史,但其丈夫2月2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为密切接触者。


活动轨迹——

  • 1月20日上午7时—8时,患者、女儿和丈夫驾驶皮卡车赴晋城,到市文体宫附近停车后,一家三口打车到圣亚广场购物。(与晋城第6例,其丈夫轨迹相同)
  • 1月20日12时左右,在圣亚购物广场九楼宋氏刀削面就餐,取餐后在餐厅中央位置就坐,后步行至凤展购物广场(老店)、亿衣库逛街,然后返回至圣亚购物广场。(与晋城第6例,其丈夫轨迹相同)
  • 1月20日18时左右,从圣亚购物广场附近打车至文体宫停车处,驾车返回至端氏。(与晋城第6例,其丈夫轨迹相同)
  • 1月20日20时许,在端氏镇端氏村凯利饭店就餐后,驾车返回家中。(与晋城第6例,其丈夫轨迹相同)
  • 1月21日,在家中无外出。
  • 1月22日上午,在家。
  • 1月22日14时左右,患者、女儿和其丈夫自驾面包车拉乘本村村民4人在端氏大润发超市及端氏街购置年货,17时许返回家中,在郑庄镇中乡村活动。(与晋城第6例,其丈夫轨迹相同)
  • 1月23日,白天在家。19时左右,到朋友郭某某家聊天,20时左右步行回家。
  • 1月24日,在家中照顾生病丈夫。
  • 1月25日至29日,村卫生所医生来家中为丈夫输液治疗。期间,患者没有外出,先后有6位邻居来家看望。
  • 1月30日6时许,患者和父亲及丈夫三人乘坐由村民张某某驾驶的皮卡车,从家中出发,在润城站上高速,到晋城南下高速。(与晋城第6例,其丈夫轨迹相同)
  • 1月30日8时45分,在晋城南收费站口,120救护车把其丈夫送至晋城市人民医院救治。朋友赵某某及患者女儿开车前往晋城送患者丈夫的身份证,赵某某驾车送其女儿和父亲先行返回家中。随后,张某某驾车将患者送回沁水家中,当天共有7名邻居到家中询问就诊情况。
  • 1月31日,在家中无外出,邻居5人先后到家中串门。
  • 2月1日,因其丈夫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以被隔离在家。
  • 2月2日,出现发热、胸闷、气促等症状,15时由120送至沁水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 2月3日11时左右,转运至晋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经市级专家确诊为我市第7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目前,患者病情稳定。与其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隔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并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同乘或接触人员看到此通告要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备案,卫健部门将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2、自动居家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走动,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


3、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更多情况正在继续调查,也欢迎知情人士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我们将及时公布掌握的最新信息。


联系电话:0356-206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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