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不是违章建筑?

二硫碘化鉀


小产权房具体指两种:


第一种是通过我国有关政府机构的土地资源规划、建设各环节审核,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市中村改造房屋;


第二是未通过其他相关部门和我国各环节的审核,在租赁建设用地资源或非法占用土地资源上建房


1、在集体性建设用地上完工的小产权房,依法办理了审核办理手续后,即归属于合理合法房屋建筑。


简洁明了地说,就是说使用宅基地完工的房屋,法律法规上是容许在该土地上盖房的,因此依规依法得到审核后,即归属于合理合法房屋建筑,而且不可能被征收拆迁。


2、在集体企业用地或是占用耕地违法完工的房屋,违背土地管理法,归属于不法房屋建筑,将会遭受征收拆迁。


因此,我们不必太担心深圳的小产权问题。它们都是建在宅基地上的,所以很安全大家可以放心。


楼市小月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欢迎关注北京京尚拆迁律师。


小产权房区别于商品房,不能依法办理房产证,所以不能转让。因此,有些人买到小产权房后,就担心这种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并且担心违建后会被依法拆迁。

首先,了解下违章建筑有哪些?

1、未取得市、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规划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工程;

2、未取得施工许可而施工或虽有施工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工程;

3、在批准期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和构筑物;

4、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设的附属建筑物;

5、未经批准在人行道、马路边、公共绿化地内搭建的固定售货摊(棚)等;

6、未经批准占用过道、人行道、巷道、梯道等修建的房屋为及其设施;

7、私人在城市擅自占用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8、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建成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9、其他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建筑物、构筑物。

其次,小产权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可以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判断:

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小产权房,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后,即属于合法建筑。

简单地说,就是利用宅基地建成的房子,法律上是允许在该土地上建房的,所以依法获得审批后,即属于合法建筑,并且不会被拆迁。

2、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成的房子,违反土地管理法,属于非法建筑,可能遭到拆迁。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而建成房子属于非农建设,所以属于非法建筑,一旦被发现,可能被拆。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答您的疑惑,祝您生活愉快!


京尚拆迁律师


小产权房区别于商品房,不能依法办理房产证,所以不能转让。

因此,有些人买到小产权房后,就担心这种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并且担心违建后会被依法拆迁。

小产权房问题之所以久托不决,是因为问题太复杂,这当中包括军产房(为解决军属住房而建)。

企业自建房,如国企在农村有仓库用地或农基地,后来建职工宿舍了,(我们单位就这样)。

还有更复杂的,如铁路部门很分散,于是与当地乡镇合建职工宿舍,当地出土地人工,建成后按比例分房。

还有拥军拥属三方共建(企军农)建成后剩下的尾房又卖给社会的。

最复杂的是凡与企业驻军有份额的房都是企业的不动产,在企上账上有记录,国家可能不呈认,但国资委下国企里有折旧率有记账的。

所以,这些问题不解决想一拆了之不可行的。


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民间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根本没有这个概念。

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主要指两类:

其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

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这部分小产权房产由于没有正规齐全的政府审批手续,是办理不了房产证的,其中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一般如果是该村的村民的话,是可以放心购买的。

如果将来国家征地的话,是对村集体赔偿,村民再从村里拿补偿款。


违章建筑即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

而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房屋;

从根本上来说区别的话,违章建筑的存在和交易都是不合法的,而小产权房的存在是合法的,但交易是不合法的;

农民特定身份相联系,是不能出让、转让的。

目前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的行为是违法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小产权房购买者获得的乡镇产权证或村集体组织相关证明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慧算账


您好!小产权房一定是违章建筑:只要是将农村集体建设的房屋卖给非村集体成员,这样的房屋就属于小产权房。目前小产权房属于国家重点整治对象,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也没有给小产权房“转正”的机会,所以拆除违章建筑项目必然会涉及小产权房。

第一,小产权房为什么违章

小产权房的产权不是“小”,而是没有产权。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

  • 土地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例如,将原来属于村集体的耕地用于建造住宅房屋。

  • 土地实际使用人与规划使用人不一致。例如,村集体的宅基地是福利性质的土地,仅限村集体成员可以使用;如果将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卖给村集体以外的人居住,这类在题目中描述的房屋就属于小产权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只要用途或使用人与原有规划不一致,就属于违法或违章建筑。

第二,拆除违章建筑是否涉及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既然属于违章、违法建筑,就早晚会被拆除整治。并且整治行动这些年一直都在进行,而近几年整治力度一直在加强;且即使拆除了小产权房也不一定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三,关于小产权房的其他提示

如果题主正在考虑购买小产权房,建议题主不要购买。

小产权房本身违法,其买卖过程也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后也没有房产证或产权登记手续,所以法律上并不承认买方拥有小产权房的产权。

并且,即使对购房合同进行公证、或找律师见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均不可能被认可。买方随时可能以“合同无效”为由,反悔卖房行为,所以房子随时可能被卖方收回,买方最基本的权益无法被保障,更不要提可能的征收拆迁赔偿了。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从真正的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子只能有产权房和非产权房这一说,至于小产权房是一个特色概念吧。

现在中国的房子,真正的产权房就是,具有70年的产权,能够到房地产办证大厅,办理各种登记和转让手续,除此之外没有这一套手续的,就是小产权房。

商品房多数都是产权房,因为它是开发商在售卖的过程中,必然要经过各方面的跑手续,跑规划的过程,土地的征用,各方面都是走了完整的手续,甚至规划各方面也都是齐全的,只有这样的房子才能够称得上是产权房,当然现在有的开发商,没有办齐那些手续,也在那卖,最终就会导致很多麻烦,办不到产权,老百姓上访,找政府,貌似都是有的。

还有一些小产权房,是怎么诞生的呢?主要就是由于房子的需求非常猛烈。最后催生出各种利益关系人,都出来一块干这个活,没有到政府相关部门去履行审批手续,最后房价就会低很多。相关利益方也会挣得盆满钵满。

那么为什么相关地方不愿意去国家的有关部门办手续呢,主要的原因是办不下来,没有规划,不能符合一系列的土地征用和买卖的程序要求。所以就是你想办也办不下来。

可是办不下来怎么办?也想挣钱对吧?所以有关建筑商,开发商,村委会,乡镇等几方一起利益合谋,就开工开干了,房子很多都是内部销售,很多都是卖给一些胆子大的,或者不管后果的人,现在从媒体报道来看,有些小产权房,甚至也有媒体报道,成片被拆掉了。

那么买小产权房会面临很多问题和纠葛。

首先第1个问题就是不合法的问题,因为你这个小产权房办不了房产证,那么你这个房子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随时都会面临各种法律问题和法律诉讼和闹矛盾,打官司。

第2个大的问题就是面临被拆除的问题,因为你买的是违法建筑法,那么这个房子,相关政府部门一旦觉醒了,一旦想对他动手了,那么你这个是毫无法律依据的保护措施,被拆那真的无处找理了。其实被拆除你心里面也都早有个预感了吧,可是真的发生的时候,掉到自己身上的时候,都会受不了,很难以接受的。

第3个问题就是,在商品房市场流通的时候,不是那么顺畅,买的人,畏首畏尾的,卖的呢,也觉得不好卖,价格上差一截。

第4个问题就是大家都盼望着能够有朝一日,小三转正,变成真正的有房产证的房子。一旦身份转变后入户,那么这感觉心情就会大好,房价的飙升也会一样跟着上来,不过,需要补齐一小部分的土地转让费用等等吧,不过相比较商品房的价格,在加这点钱来办房产证来说,还是挺不错的,但是也有一些人买来就住,突然又要交一大笔钱,又不想卖,还是心情也不愿意的。

第5个方面的问题就是有胆子大的人买小产权房,也会事先签一堆协议,签一堆合同等等吧,甚至还要去做公证的,总之这一套做法其实都是心理安慰,因为你本身这个东西是不合法的,基础是没有的,所以,你在一个没有基础的事情上去搞来搞去,你都不受法律保护的,不知道大家认为是不是这个道理。

卖的如果不讲道德,不讲良心,不讲道理,非要跟你打官司要回来,一般来说法院都会判卖房者获胜。买小产权房子的人是不是感觉自己很憋屈?

总之小产权房,面临着很多法律问题和自己的精神方面的压力问题。

不知道大家对小产权房,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和观点呢?如果有身边的好的例子给他们大家讲一讲,就更能够有说服力了。

文心采露苑,每天与你分享和探讨有价值有温度有深度有角度的财经资讯。

如果喜欢,敬请关注thank you thank you。


文心采露苑


上面说不合法的有没有看清题目啊?

正常情况下,小产权房本身只要是正常审批后建筑的,那就不是违章建筑。

那么小产权房违法,是什么违法呢?是买卖违法。

小产权房是一栋为一个单元,你不能把其中几层卖给谁。可以租,但是不能卖。

这个买卖合同是不合法的,但是不能改变房子本身的合法性质(当然原来是违章建筑另说),房子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原来的房东个人的,以后拆迁赔偿了,赔偿款也是先到房东手里,再由房东按照原先的合同和买家分配。

所以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里面一定要注明:如果拆迁,属于购买的那部分的赔偿款要在规定时间内给买家,否则房东不给你,还要去法院打官司费事。虽然小产权房的买卖不合法,但是涉及到这种赔偿款,法院还是支持把属于买家的那一部分给买家的。


风知其乐


小产权房问题之所以久托不决,是因为问题太复杂,这当中包括军产房(为解决军属住房而建)。企业自建房,如国企在农村有仓库用地或农基地,后来建职工宿舍了,(我们单位就这样)。还有更复杂的,如铁路部门很分散,于是与当地乡镇合建职工宿舍,当地出土地人工,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还有拥军拥属三方共建(企军农)建成后剩下的尾房又卖给社会的。还有企业或驻军租种农村土地,因各种原因地租支付不了,又用房产抵压银行支付的。我见过一座楼有四种身份,一至三层是农户,四五层是商品房最高四层是军属与军工企业职工。最复杂的是凡与企业驻军有份额的房都是企业的不动产,在企上账上有记录,国家可能不呈认,但国资委下国企里有折旧率有记账的。所以,这些问题不解决想一拆了之不可行的。


祖国年年好生活日日新


小产权不过是个统称。军产,单位统建,村委统建,个人宅基地。。。你应该这样定义,原关内的基本上没问题,原关外的,特别是偏远福永光明坪山个别可能没证,其它基本上也没问题。当地街道办能查到绿本和房租状况的(如果不让看绿本)。个人觉得除了个人宅基地的要注意点,其它只要有绿本或者两证一书基本上问题不大。最后提醒,小产权有风险,且现在都不便宜了,又要一次性付款。如果非刚需自住,搏拆迁(只能多层或小高层),或者闲钱多到没地方花(限购和其它金融产品不敢买)。暂时不考虑小产权了。虽然它基本上也不会跌(因为是全款,且银行金融机构不抵押,所以业主不会亏着卖)。但现在总体商品房价未明朗(一般同区域小产权价格是商品房一半)。暂时观望为好(非常看好中短期商品房价格上涨除外)。


恩企业咨询顾问


很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了钱都在做小产权房的交易的见证书!说明什么问题???深圳的小产权房或者农民房被征用都是按花园房的价格赔偿!说明什么问题???所以有些人都有说废话!


杨嘉仁


点击“在明律师”头像,立刻解答你的法律问题!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小产权房建设显然不符合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此外,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

  2004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务院2008年1月《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再次明确,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总之,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该集体组织成员的专有权利,与农民特定身份相联系,是不能出让、转让的。目前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的行为是违法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小产权房购买者获得的乡镇产权证或村集体组织相关证明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