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9號)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9號)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9號)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可能保障廣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現就市民到醫院看病就醫時需要配合落實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廣大市民予以理解配合。


1.醫院是疫情防控的重點場所,最容易引起交叉感染,廣大市民非必須不要前往各類醫療場所。所有進醫院人員(包括患者和陪同人員,下同)必須實名制進院,請攜帶好身份證或醫保卡以備查驗。


2.所有進醫院人員必須開展體溫檢測,並進行流行病學調查,請大家理解並予以配合。


3.所有進醫院人員如果在14天內有外出史(離開湖州市)、接觸史(與湖北省和省內杭、溫、臺等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與已確診對象或與確診對象的密切接觸者有接觸的),請主動向醫護人員申報,接受醫院統一管理。


4.有發熱的患者,須到縣級醫院發熱門診規範就診,將對符合條件的發熱患者全部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請大家予以配合。


5.對已住院患者,建議相對固定1名陪護人員,不與無關人員接觸,不去公共場所,遵守醫院就餐管理,患者家屬應遵守醫院探視制度。門診患者如非必須,不建議陪護,確需要陪護的,原則上不得超過1名,盡最大可能減少院內人員的數量,避免交叉感染。


6.所有進醫院人員要統一服從醫院工作人員指揮,並佩戴好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不要在醫院內隨意走動。


7.為規範疫情防控期間診療秩序,減少人員聚集,防範院內感染,在我縣疫情防控措施正式解除之前,全縣的門診部、診所(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診所)一律不得開展診療活動。醫療機構暫停非必須的擇期手術、口腔科診療和喉鏡、胃腸鏡、支氣管鏡等各類內窺鏡檢查,暫停健康體檢服務。


8.患者自行前往藥店購買感冒藥、退燒藥的,由責任藥店做好相關記錄,市場監管部門會同醫保部門彙總分類後統一將相關信息告知鎮(街道),統一納入網格式監管。


9、對拒不聽從醫院工作人員管理勸阻,拒不配合上述管理規定的,公安機關將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妨礙醫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德清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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