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個人所得稅怎樣將房貸抵扣50%改為100%?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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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開始實施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之後,很多人對自己的個人所得稅扣除並不是很瞭解,如何進行合理避稅也成為理財的一個重點科目。

如題目中所問,如果夫妻雙方有首套住房貸款,那麼就可以抵扣個人收入所得稅,根據文件規定,抵扣的方法有兩種:

一種是夫妻一方按100%進行抵扣,另一種是夫妻雙方各按50%進行抵扣,這兩種方法哪一種好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要想合理避稅,我們必須先了解首套住房貸款個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前提條件,第一個是必須為首套住房貸款,比如我的首套住房貸款早已經還完了,現在有二套房貸款,這部分就不能進行抵扣了。

第二個前提條件,就是夫妻雙方必須至少有一方達到個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否則即便有這個政策,你也無法享受。


達到上述條件之後,要想合理避稅就比較簡單了,從家庭的角度看,原則上夫妻雙方誰的工資高,就從誰的工資裡進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比如一個家庭,丈夫月均工資1萬元,妻子月均工資18,000元,這種情況下最好是從妻子的工資裡進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因為妻子的個稅稅率已經達到了10%,丈夫的稅率僅為3%,從妻子的工資中進行個稅扣除,可以少交稅1200元,如果從丈夫的工資中扣除可以少交稅360元,兩者相比可以合理避稅840元。

如果他們在2019年選擇夫妻雙方各免除50%的比例,夫妻雙方可以免稅780元,如果調整成妻子按100%比例附加扣除,可以合理避稅420元。

如果你的家庭存在類似情況,不妨把專項附加扣除比例調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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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房貸抵扣將50%改為100%指的是有家庭兩個人抵扣各50%改為由一個人抵扣100%。個稅抵扣房貸,是國務院18年12月出臺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後簡稱辦法)所規定的從19年1月1日起生效的個稅專項扣除規定。這個《辦法》極大的人性化地考慮了居民收入中用於房貸,醫療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支出負擔,在個稅改革中予以照顧抵扣,所謂抵扣,並非是不用交或者少交,而是在個人收入扣除上述“專項”後剩餘部分再按稅率交稅,屬於“稅基”減小。

按照暫行辦法,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可以按照家庭每月1000元的抵扣標準,或者夫妻每人500元的抵扣標準,扣除後房貸利息支出(或其他諸如教育,醫療贍養費用等)計算個稅。而其中,貸款年限越長,享受的“抵扣”受益越大:

比如月收入6萬的家庭,

貸款總額為150萬時,20年減免總額為25萬,30年則為40萬。以一套價值500萬的房產為例,貸款350萬的話,假設月收入為7132元,月供18575元,每月房貸利息抵扣可以節約稅支出108元;而以月收入4萬的家庭來算,每月房貸支出抵扣可以減稅2213元;而以月收入10萬來算,同樣的月供可以抵扣減稅3984元。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有房貸支出。並且是首套房房貸支出。

第二,一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抵扣。

第三,婚前擁有房產的可以選擇其中一套的房產房貸進行抵扣。可以一個人抵扣100%或者夫妻每人50%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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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的個稅法實施後,增加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其中一項是“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根據國發〔2018〕41號的有關規定,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一經確定不得改變。也就意味著2019年已申報的扣除方式,在2020年度可以申請更改扣除方式。


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扣除規定和扣除方式

扣除規定:

1、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購買中國境內的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2、不論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貸款,均不受限制。

3、扣除期限從實際還款期和240個月選擇較短者。

4、每戶定額扣除1000元,且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

扣除方式:

1、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2、對於婚前各自購買的首套住房,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婚後可以由夫妻雙方各自扣除50%,也可以單獨由一方扣除100%。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扣除方式。

具體政策可以參見國發〔2018〕41號第14條和第15條。

具體如何辦理更改扣除方式?

題主2019年的扣除方式是給子扣除50%,由此可以看出是婚前各自購買首套住房,婚後選擇了其中一套,由夫妻各自扣除50%的情況。這種扣除方式,可以選擇在新的一個納稅年度內變更,符合政策規定。


具體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操作

一、最方便的方式:通過“個人所得稅”APP中的“申報專項附加扣除”功能改變扣除方式。

二、最省事的方式:告知就職單位的財務人員修改扣除方式。但是對於一些不希望隱私外流的納稅人來說,不是很好。

三、現場辦理:到任職受僱地的辦稅服務廳現場申請改變扣除方式。一般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專程到現場排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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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發〔2018〕41號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如果你之前是按照50%標準扣除的,說明你夫妻婚前均滿足首套可扣除標準,2020年可以有兩種處理方式:

1.2020年重新約定,由工資高的一方扣除100%,另一方不扣除;

2.離婚(不建議),每人一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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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個人所得稅抵扣房貸的意思。

房產抵個稅指的是房貸利息抵扣個人所得稅,是指將房貸利息按規定的1000元定額作為稅前減除項扣除。也就是說,只要是肩負房貸的職工,其每月工資會先扣去1000元的房貸利息再交稅。

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目前我們所瞭解到的信息有三點依據:

一、首套房貸利率是關鍵

根據《辦法》,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房貸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的貸款利息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其中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簡單說,無論你是單身還是結婚,只要在國內通過有商業銀行或公積金住房貸款的,只要你的貸款執行的是首套房貸利率,就可以每個月在稅前扣除1000元,最多隻能扣20年。

二、夫妻雙方由其中的一個人申報扣除100%

只要是首套房,婚後由夫妻雙方由其中的一個人申報扣除100%,專項扣除更多的是從家庭考慮,為稅收籌劃留足了空間,個稅房貸抵扣是認貸不認房,也就是貸款買的第一套房可抵扣,和第幾套房無關。

三、夫妻兩個各自抵扣50%

填寫“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後分別扣除50%”這一選項時,如果選擇是“是”就默認了各自扣除50%,也就是你們夫妻兩個各自扣除50%。


總結:

個稅抵扣填報,有個選項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貸款,且婚後分別扣除50%”,就是夫妻雙方是二婚,且婚前各自都有首套房貸款的,選擇”是“,其他的選擇“否”。

總體來說,住房貸款是按家庭套數扣除的,各自扣除500元和由其中一人扣除1000元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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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夫妻雙方婚前各自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在婚後可每月按1000元的標準額度扣除,期限不超過240個月,可以選擇其中一套按扣除標準抵扣100%,也可以夫妻雙方各自的住房分別抵扣50%,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也就是說,如果你要將扣除50%變為扣除100%是可以的,但你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個人專項附加扣除情況進行信息申報,即修改個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信息。

信息申報的途徑有:

1.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稅務局官方網站,前期填報信息已經預填並可查看;

2.將前期電子模板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來,修改並簽字後交給單位,單位會據此辦理2020年的個人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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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的扣除是屬於今年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之一。現在臨近年底了,需要對明年專項附加扣除的情況進行確認和調整。以便明年能夠準確地進行扣除,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

  1. 房貸扣除的條件

對於住房貸款利息支出,要作為專項附加扣除的,需要注意一些條件:

(1)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並且,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2)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

因此,需要了解幾個問題:

(1)房貸的利息扣除是有期限限制的,明年要繼續享受扣除,那麼需要滿足還在扣款期限內的條件。

(2)這裡存在幾種選擇性。夫妻雙方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如果滿足夫妻雙方婚前都買了首套房的條件,那麼也是可以有選擇性的。但是選擇的標準是50%或者100%,比例要注意。

(3)怎麼選的問題,要確定好,一年當中不能變來變去。

2. 如何選擇怎麼扣

對於有選擇性的情況,夫妻雙方要做好籌劃。到底是選擇在哪一方進行扣除。

對於夫妻兩個都是在同一個稅率檔次裡面的,那麼一般也不用考慮過多究竟誰來扣除的問題。例外情況是,如果某一方正好在稅收級距的臨界點上,那麼需要考慮扣在哪一方更為划算。如果兩人稅率檔次差距較大,那麼可以考慮在稅率較高的一方進行扣除。

比如,假設丈夫收入24.5萬,妻子收入23.5萬,那麼,在算上各項扣除之後,都是適用於20%的稅率。但是,如果在妻子一方進行扣除的話,會出現稅率降檔的情況,這個時候扣減項目的抵稅效應會被減弱,也許並不划算。

當然了,也許對於收入不那麼高的人來說,單獨房貸的扣稅可能對家庭的稅收影響沒有那麼大,但如果多加關注,也可以讓家庭的整體稅收最優化。

另外,還有兩點需要特別關注:

(1) 由於納稅人的房貸利息扣除一旦確定,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那麼即使在年中的時候,夫妻一方出現升職加薪,想進行扣除的更改,也是不行的。所以,可以在整體上做好第二年的打算。

(2) 個稅的扣除申報涉及到個人的信用,因此,所有的信息都應該是基於真實的基礎之上,一旦信息發生了變更,也需要及時進行更改。以免影響到個人的信用。

總的來說,對於房貸扣除,首先要明確基本的條件。在夫妻雙方進行扣除的時候,可以根據條件選擇更優的方式。同時,要做到誠實守信,如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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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先來看看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如果2019年是夫妻雙方各按50%比例扣除的,那現在可以對2020年的扣除信息做一個確認,進行比例的選擇,由一方按100%比例扣除。每個月扣1000元。

2020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於日前開始確認,若納稅人要在2020年1月份工資中享受稅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報。

有三種方式進行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確認。線上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稅務局官方網站,前期填報信息已經預填並可查看;線下也可以將前期電子模板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來,修改並簽字後交給單位,單位據此辦理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

謝謝!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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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章,對個人住房貸款利息專享扣除的比例、方式皆是有所規定的!

其中,第十四、十五條具體規定了,已婚夫妻房貸利息專享扣除的相關細則!歸納起來,就一下幾點:

  1. 每月按1000元的標準額度扣除,期限最長240個月(20年)。

  2. 每個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貸款利率扣除(二套以上住房不享受)。

  3. 扣除標準由夫妻雙方可約定!可由一方按標準的100%扣除,也可分別按50%比例扣除。

  4. 一旦決定了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是不能變更的!

2019年12月31日前,可對2020年個人專項附加扣除情況進行信息申報(或確認)的

如果此前已經填些過個稅抵扣信息,且無任何變化的話,則無需進行二次申報或確認,系統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0年的!

如果個人抵扣信息有變化,比如修改房貸利息抵扣比例、增加其他抵扣事項的話,則一定要及時修改資料才行,否則會對2020年個稅專項扣除產生影響的。

該如何修改

其實,操作個稅專項扣除還是比較簡單的!

  1.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輸入賬戶、密碼、驗證碼之後,進入界面!

  2. 點擊【申報專享附加扣除】——扣除年份選擇2020——點擊【住房貸款利息】——進入相關頁面!

  3. 填入房貸基本信息之後,下一步選擇好房貸利息扣除比例之後,確定即可!

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將之前50%的比例修改為100%,一定要在12月底前修改另一方的個稅專項扣除信息才行!否則,有可能會造成個稅抵扣不成功情況的!

另外,還可登錄稅務局網站,亦或者線下交由單位辦理並修改2020年專項扣除信息的!

總之,只需本人修改2020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即可進行調整!操作還是非常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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