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生活法則——《大明律》

現代生活,當你想要去異地遊玩一番的話,你的朋友往往都會說:“你出門看攻略了嗎?”回首歷史,如果我們穿越到明朝,怎樣才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呢?

公元1373年1月6日,修訂版《大明律》出爐,伴隨著多次修改和完善,其成為貫穿明朝生活的基本大法。《大明律》吸收了唐律和元律的精髓,是我國曆代最為完備的成文法。

明朝生活法則——《大明律》

《大明律》編撰主要官員:李善長

假如給你一次穿越到明朝的機會,讓我們體驗古人的喜怒哀樂,那麼《大明律》就是最值得參考的社會生存法則。

百姓篇

生存法則第一條:做人要有契約精神

明朝社會的民間交易十分頻繁,尤其是商業發達的南方地區,因此產生的民事訴訟非常多。所以《大明律》規定所有的交易必須要有契約作證,不然政府可以不予受理。

舉個《莆陽讞牘》中記載的反面教材:老戴因為急需用錢,把家裡五間房都當給了林老闆,並約定了當期和價格。結果到期贖回時,老戴拿出五十兩銀子,林老闆卻一口咬定當年約好的是一百兩。官府一審時駁回,讓雙方拿出契約作證。但最終雙方都沒能拿出證據,二審判決老戴勝訴。這全靠官員體恤民情,若法外無情,依律房產要沒收一半,兩人還要各挨五十大板呢!

因此,在明朝,一定要記得籤合同啊!

明朝生活法則——《大明律》

崇禎十一年的一張田契

生存法則第二條:絕對不能罵人

《大明律》對出口成髒的容忍度非常低。如果辱罵自己的長輩,最低杖邢,最高可判處死刑。如此看來,明朝人對待這種事非常嚴格。不過這條律法,主要是起預防犯罪的作用。

比如《皇極篇》中記載,王家媳婦就對自己的婆婆大不敬。按理說她的行為應處絞刑,但法官瞭解案情後,發現這人丈夫剛死,婆婆怕她太年輕不願守寡,所以鼓勵她改嫁,可沒成想自己的兒媳婦還是個貞節烈女。由於雙方都沒有暴力傾向,最終免於責罰。

不過明朝親人殘殺的命案,往往是由辱罵引起的,因此在名譽看得比命還重要的時代,一定要與他人相互尊敬。

明朝生活法則——《大明律》

明朝鼓勵婦女守節的《列女傳》

生存法則第三條:婚前務必要查族譜

古代跨越階級的自由戀愛是不被允許的,這在明朝也一樣。而且不光是階級,尊卑、性別、出身,甚至姓氏都是門檻。

《大明律》(附疏例)有一個這樣的案子,村裡有個老張,要給兒子娶媳婦,和隔壁大張的女兒牽手成功。狗血的是,婚後老張看上了自己的兒媳婦。最終這場婚姻以違法犯罪開始,以違揹人倫結束。在宗族關係緊密,人口流動緩慢的明朝,一個地方的同姓很大程度上意味著是有血緣關係的同族,所以同姓是不可以婚配的。這件案子,最後判處老張和兒媳婦以斬刑,可見此事已經嚴重地逾越了明朝人們的道德底線。

官吏篇

看到這裡,有人會覺得,我都穿越了,還不混個一官半職,有烏紗帽護體,是不是就可以在法律的邊緣反覆試探?

那咱們從小官說起,讓《大明律》來講講,什麼叫不作死就不會死。

為官法則第一條:不以惡小而為之

連品級都沒有的小吏,在明朝都算不上真正的“官”,但還是受到了一些家境貧寒之人的追捧。這是因為,吏雖小,權力卻不小。

原因要從‘吏’的作用說起。元明兩代的基層政務,主要依靠公文傳遞來保證運行,事無鉅細都需要書面呈現,這樣一來,就催生了大量的文字工作,而動筆桿子的就是‘吏’。戶、禮、工、刑、吏、兵六房文書,全都要經吏員之手,這其中的貓膩可就太多了。

元末的吏在地方欺上瞞下,為非作歹,早就被主編朱元璋記在了小本本上,因此,吏成了《大明律》的重點治理對象。

為官法則第二條:終身學習

更高級的縣令省長,是不是就可以放飛自我了呢?答案是,不能。地方官有一個重要的職責,是管理本地刑獄,要常年身兼公安局長、檢察院長和法院法官,多個職位。破案率低,就沒有政績,沒有政績,年終考核就通不過。

所以官員不僅要自己守法,還要研究如何讓當地百姓都學會守法。不過不用擔心,只要定期參加中央督察院御史大大親自舉辦的“解讀《大明律》”全國巡迴演講,就能獲取最準確的條文釋義,最全的案例分析,以及最前沿的法律資訊,助你早日成為明朝“包青天”。

明朝生活法則——《大明律》

御史海瑞被稱為“海青天”

為官法則第三條:不要隨便拍馬屁

嘉靖朝有一位御史叫做馮恩,一直想靠拍馬屁上位。因為大學士張璁就是這麼做的,皇帝很喜歡他。有一年冬天,突然出現一顆流星,古人看到這種天象都認為是天神發怒,會引發災害,之前的皇帝為了安慰民眾都曾下過罪己詔。

可嘉靖帝覺得自己沒錯,不想自我批評,馮恩就迎合他:皇帝確實沒錯,錯的是臣子。於是,他把當朝首輔罵了個遍。這一頓操作,成功把馬屁拍到了馬蹄子上。嘉靖以“上言大臣德政”之罪,要誅他九族。不過,經御史分析,馮恩還不至於定此大罪,最終免於一死。

從這些活生生的案例來看,《大明律》在生產生活中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應用,讓我們行事有法可依,權利也得到了保障。可在明律出現之前,法律體系並不完善。蒙古人的元律寫得像小說,白話連篇;宋律寫得像檔案,繁瑣冗長;而唐律,就跟沒寫完一樣。

因此,體例完備,分類合理的《大明律》又被稱為中國古代法治史上的集大成之作,不僅被後世清代所繼承,還“出口”到韓國和日本,對東亞社會發展造成了深遠的影響。

當然,如果你想要在明朝初年,尤其是朱元璋統治時期生活,你除了要了解《大明律》之外,還需要了解另一部法律文件,由朱元璋頒佈的《大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