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生活法则——《大明律》

现代生活,当你想要去异地游玩一番的话,你的朋友往往都会说:“你出门看攻略了吗?”回首历史,如果我们穿越到明朝,怎样才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呢?

公元1373年1月6日,修订版《大明律》出炉,伴随着多次修改和完善,其成为贯穿明朝生活的基本大法。《大明律》吸收了唐律和元律的精髓,是我国历代最为完备的成文法。

明朝生活法则——《大明律》

《大明律》编撰主要官员:李善长

假如给你一次穿越到明朝的机会,让我们体验古人的喜怒哀乐,那么《大明律》就是最值得参考的社会生存法则。

百姓篇

生存法则第一条:做人要有契约精神

明朝社会的民间交易十分频繁,尤其是商业发达的南方地区,因此产生的民事诉讼非常多。所以《大明律》规定所有的交易必须要有契约作证,不然政府可以不予受理。

举个《莆阳谳牍》中记载的反面教材:老戴因为急需用钱,把家里五间房都当给了林老板,并约定了当期和价格。结果到期赎回时,老戴拿出五十两银子,林老板却一口咬定当年约好的是一百两。官府一审时驳回,让双方拿出契约作证。但最终双方都没能拿出证据,二审判决老戴胜诉。这全靠官员体恤民情,若法外无情,依律房产要没收一半,两人还要各挨五十大板呢!

因此,在明朝,一定要记得签合同啊!

明朝生活法则——《大明律》

崇祯十一年的一张田契

生存法则第二条:绝对不能骂人

《大明律》对出口成脏的容忍度非常低。如果辱骂自己的长辈,最低杖邢,最高可判处死刑。如此看来,明朝人对待这种事非常严格。不过这条律法,主要是起预防犯罪的作用。

比如《皇极篇》中记载,王家媳妇就对自己的婆婆大不敬。按理说她的行为应处绞刑,但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这人丈夫刚死,婆婆怕她太年轻不愿守寡,所以鼓励她改嫁,可没成想自己的儿媳妇还是个贞节烈女。由于双方都没有暴力倾向,最终免于责罚。

不过明朝亲人残杀的命案,往往是由辱骂引起的,因此在名誉看得比命还重要的时代,一定要与他人相互尊敬。

明朝生活法则——《大明律》

明朝鼓励妇女守节的《列女传》

生存法则第三条:婚前务必要查族谱

古代跨越阶级的自由恋爱是不被允许的,这在明朝也一样。而且不光是阶级,尊卑、性别、出身,甚至姓氏都是门槛。

《大明律》(附疏例)有一个这样的案子,村里有个老张,要给儿子娶媳妇,和隔壁大张的女儿牵手成功。狗血的是,婚后老张看上了自己的儿媳妇。最终这场婚姻以违法犯罪开始,以违背人伦结束。在宗族关系紧密,人口流动缓慢的明朝,一个地方的同姓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是有血缘关系的同族,所以同姓是不可以婚配的。这件案子,最后判处老张和儿媳妇以斩刑,可见此事已经严重地逾越了明朝人们的道德底线。

官吏篇

看到这里,有人会觉得,我都穿越了,还不混个一官半职,有乌纱帽护体,是不是就可以在法律的边缘反复试探?

那咱们从小官说起,让《大明律》来讲讲,什么叫不作死就不会死。

为官法则第一条:不以恶小而为之

连品级都没有的小吏,在明朝都算不上真正的“官”,但还是受到了一些家境贫寒之人的追捧。这是因为,吏虽小,权力却不小。

原因要从‘吏’的作用说起。元明两代的基层政务,主要依靠公文传递来保证运行,事无巨细都需要书面呈现,这样一来,就催生了大量的文字工作,而动笔杆子的就是‘吏’。户、礼、工、刑、吏、兵六房文书,全都要经吏员之手,这其中的猫腻可就太多了。

元末的吏在地方欺上瞒下,为非作歹,早就被主编朱元璋记在了小本本上,因此,吏成了《大明律》的重点治理对象。

为官法则第二条:终身学习

更高级的县令省长,是不是就可以放飞自我了呢?答案是,不能。地方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是管理本地刑狱,要常年身兼公安局长、检察院长和法院法官,多个职位。破案率低,就没有政绩,没有政绩,年终考核就通不过。

所以官员不仅要自己守法,还要研究如何让当地百姓都学会守法。不过不用担心,只要定期参加中央督察院御史大大亲自举办的“解读《大明律》”全国巡回演讲,就能获取最准确的条文释义,最全的案例分析,以及最前沿的法律资讯,助你早日成为明朝“包青天”。

明朝生活法则——《大明律》

御史海瑞被称为“海青天”

为官法则第三条:不要随便拍马屁

嘉靖朝有一位御史叫做冯恩,一直想靠拍马屁上位。因为大学士张璁就是这么做的,皇帝很喜欢他。有一年冬天,突然出现一颗流星,古人看到这种天象都认为是天神发怒,会引发灾害,之前的皇帝为了安慰民众都曾下过罪己诏。

可嘉靖帝觉得自己没错,不想自我批评,冯恩就迎合他:皇帝确实没错,错的是臣子。于是,他把当朝首辅骂了个遍。这一顿操作,成功把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嘉靖以“上言大臣德政”之罪,要诛他九族。不过,经御史分析,冯恩还不至于定此大罪,最终免于一死。

从这些活生生的案例来看,《大明律》在生产生活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让我们行事有法可依,权利也得到了保障。可在明律出现之前,法律体系并不完善。蒙古人的元律写得像小说,白话连篇;宋律写得像档案,繁琐冗长;而唐律,就跟没写完一样。

因此,体例完备,分类合理的《大明律》又被称为中国古代法治史上的集大成之作,不仅被后世清代所继承,还“出口”到韩国和日本,对东亚社会发展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当然,如果你想要在明朝初年,尤其是朱元璋统治时期生活,你除了要了解《大明律》之外,还需要了解另一部法律文件,由朱元璋颁布的《大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