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丨疫情防控期间武威市到店购买发热、咳嗽类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制度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威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全市零售药店经营活动,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每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二、零售药店要加强人员管理,每天营业前工作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和口罩,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发现不适要立即报告县区疾控中心。

三、凡武威市外返店员工,要认真落实居家观察隔离措施。

四、零售药店要加大对购买发热、咳嗽、感冒等药品人员的排查力度,凡进店顾客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发现体温异常要立即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区疾控中心。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到店购买发热、咳嗽类等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顾客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购买药品的名称、数量及服用者情况等。对登记的个人信息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他人透漏和传播。对未落实登记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零售药店要积极向群众做好疫情宣传解释工作,引导落实防控措施。

七、零售药店要切实负起社会责任,积极联系货源,稳定医药价格,做好疫情防治药品、医用耗材、消杀产品的价格稳控和供应工作。对违规哄抬价格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特此通告


报告电话:

武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162641

凉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169159

民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122431

古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121412

天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121418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武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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