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人員擅自外出怎麼辦?
重新計算隔離期限!
2月7日,
西樵鎮西岸社區某小區的一戶居家隔離家庭,
就收到了這樣一份告知書。
“因你弟弟在隔離期間擅自開車外出,現在要重新計算隔離期限”。2月7日上午,西樵鎮衛計局、派出所及西岸社區的工作人員上門,對方某一家進行了口頭教育,向他們講解相關規定,併發放《居家隔離防控指引》《關於重新計算居家隔離期限的告知書》。
原來,1月26日,方先生和郭小姐一家6口,從疫情發生地回到西樵鎮西岸社區某小區。回到小區前,方先生一家提前告訴了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物業公司立即把情況上報給了西岸社區和公安機關後,方先生一家開始接受為期14天的居家隔離。然而,在離隔離限期還有3天時,2月6日,方先生的弟弟擅自開車外出,並被小區保安發現。
《關於重新計算居家隔離期限的告知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西樵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指揮部)的有關規定,在隔離期間擅自外出,隔離期限要重新計算。
西岸社區工作人員解說居家隔離的指引和相關要求。
郭小姐一家對此決定表示理解,並且表示接下來的14天內會好好待在家,不外出,度過居家隔離期。
臨走前,社區工作人員不忘提醒郭小姐,如果需要購買生活用品可以聯繫物業公司或社區的工作人員,“無論是買菜還是扔垃圾,若有需要,儘管開口!”
該小區的物業項目經理張先生說:“接下來,我們會繼續緊密跟蹤小區內需要居家隔離的業主的情況,並且做好溫情服務。”
《西樵致涉湖北史居民的一封信》中明確指出,如果隔離人員沒有按規定落實居家隔離14天,期間私自外出,被群眾舉報屬實,派出所將會對其強行集中隔離;同時,從隔離人員外出之日起,重新計算隔離期限。如確診後導致他人傳染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疫情當前,
每一個人都是這場戰“疫”中的一員,
只有街坊市民的共同配合,
才能儘早打贏這場硬仗!
來源丨珠江時報、西樵鎮宣傳文體辦
閱讀更多 西樵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