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2月11日起,海口市民須實名制“打的”和購買退燒、止咳類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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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2月11日起,海口市民須實名制“打的”和購買退燒、止咳類藥物


2月11日起,海口市民可實名購買退燒、止咳類藥物


2月11日,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海口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藥店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即日起,海口市零售藥店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實行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各藥店要做好登記工作,對拒絕提供相關信息的不得銷售上述藥品。社區網格管理人員負責收集轄區內零售藥店每日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的人員信息,並上報社區、街道,由街道統一報送區政府。


《通知》要求,各區政府、街道、社區負責對轄區內相關購藥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追蹤、監測,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症狀者,要第一時間報告並採取相應防控措施。各轄區市場監管分局要加強對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對不按照規定進行登記報告的零售藥店要及時約談、責令改正,涉嫌違法違規的要依法進行查處,確保信息登記完整準確。


以下是通知全文

↓↓↓

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海口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期間藥店銷售退燒藥、止咳類藥品有關事項的通知


海口市各區政府、海口市市場監管局各分局:


為進一步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排查登記和掌握零售藥店購藥的發熱、咳嗽人員相關信息,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從即日起,海口市零售藥店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實行實名登記報告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零售藥店必須做好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人員的信息登記工作(《零售藥店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信息登記表》見附件),對拒絕提供相關信息的不得銷售上述藥品。


二、社區網格管理人員負責收集轄區內零售藥店每日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的人員信息,並上報社區、街道,由街道統一報送區政府。


三、各區政府、街道、社區負責對轄區內相關購藥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追蹤、監測,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症狀者,要第一時間報告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四、市衛健委負責指導各區政府有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對疑似感染者的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流行病學調查等疫情處置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五、各轄區市場監管分局要及時將文件要求傳達到轄區內所有零售藥店,並加強對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對不按照規定進行登記報告的零售藥店要及時約談、責令改正,涉嫌違法違規的要依法進行查處,確保信息登記完整準確。


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1日


2月11日起,海口實行巡遊出租汽車乘車實名制登記

記者從海口市道路運輸管理處獲悉,從2月11日起,海口實行巡遊出租汽車乘車實名制登記,要求各企業為每一輛巡遊出租車配發登記本子和筆,乘客上車後由駕駛員對其中一名乘客信息進行登記才可以載客,登記信息包括乘客姓名、聯繫電話等。對不願意配合進行實名制登記的乘客,駕駛員可以拒絕為其提供服務。


海口市運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後續將會推出線上實名乘車二維碼,作為疫情防控時追溯的依據。



來源:海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海口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南國都市報

記者:姜飛、周靜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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