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工作局有關金融政策操作說明和流程指引

宜賓市金融工作局

關於落實《全力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克時艱20條政策措施》

有關金融政策操作說明和流程指引

2020年2月12日,市政府印發了《關於全力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克時艱20條政策措施》(宜府發〔2020〕1號),現將文件中有關金融內容的操作說明和流程指引作如下說明:

一、關於“(八)確保信貸總量增加”

1.確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信貸規模不低於去年同期水平並持續增長。

操作說明:按照銀保監會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兩增兩控”要求執行,即銀行業金融機構全年努力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的“兩增”考核目標,合理控制普惠型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的“兩控”考核目標。

流程指引:

宜賓銀保監分局督促在宜銀行機構貫徹執行。

2.支持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擔保貸款額度由2000萬元調整為4000萬元。

操作說明:具體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農業廳人民銀行成都分行關於印發的通知》(川財農〔2018〕158號)以及《宜賓市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發展貸款風險補償金制度組建方案》要求執行。

流程指引:1.申請。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市農業農村局提出“鄉村振興產業發展貸款”申請;2.初審。由承貸銀行和市農擔進行初審,對項目主體資格、還款能力、產業發展情況等進行評估;3.審核。承貸銀行和市農擔對項目盡職調查,市農擔向承貸銀行出具擔保函;4.簽約放款。申請人與承貸銀行以及市農擔完成《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委託擔保合同》等相關合同簽訂,按要求繳納擔保費後,由市農擔通知承貸銀行放款。

3.充分發揮宜賓五糧液鄉村振興基金作用,支持酒、竹、茶等農業企業發展。

操作說明:利用五糧液鄉村振興基金,重點投資酒竹茶產業、現代高效農業、農村普惠金融等,通過與農業知名企業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發展前景好但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開展合作,一是鄉村振興基金可在取得投資收益中向合作對象適當讓利,二是鄉村振興基金可對酒竹茶產業化項目直接投資,鼓勵帶動銀行、保險等金融資本共同投入,為後期酒竹茶產品輸出、產業輸出、模式輸出打下良好基礎。

流程指引:1.初步接洽及項目篩選。符合投資條件的受困中小微企業與五糧液鄉村振興基金管理人—五糧液基金管理公司進行項目溝通。2.項目預研。基金公司對初篩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預研,分析企業投資價值及發展前景。3.項目立項與盡職調查。針對預研後決定開展盡職調查的項目,進行項目立項並開展盡職調查,全面深入調研企業情況。4.項目上會。盡調團隊向基金公司風險控制委員會及投資決策委員會彙報項目情況,由投決委、風控委決策是否進行投資。5.投資。風控委、投決委審議通過的項目,簽訂投資協議,完成項目落地。

4.加大對智能終端等新興產業的支持。

操作說明:鼓勵銀行機構對智能終端、新能源汽車、軌道交通、新材料等重點企業提高授信額度,支持企業融資發展。支持智能終端等企業通過訂單質押、知識產權質押等貸款融資。

流程指引:1.臨港經開區管委會要主動對轄內智能終端、新能源汽車、軌道交通、新材料等重點企業融資需求及問題進行摸排,向市金融工作局、市工業軍民融合局報送;2.市金融工作局通過搭建“銀政擔企”產融對接會,強化銀行、企業溝通對接,及時緩解企業融資難題;3.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四川長江民營融資擔保公司儘快推出“宜貿貸”融資模式,支持智能終端企業出口融資。4.企業可直接向銀行機構提供融資需求,銀行機構要給予支持。

5.對受困企業紓困。

操作說明:

在宜銀行機構要關注因疫情暫時受困的行業、企業,針對住宿餐飲、批發零售、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受疫情影響較重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及時調整信貸政策,不得抽貸、斷貸、壓貸、罰息,要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及付息週期、延長還款期限、減免逾期利息、無還本續貸等方式予以支持。

流程指引:1.受困企業摸排。由縣(區)政府摸排統計轄內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銀行金融機構對受困存量客戶梳理摸排;2.企業精準幫扶。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宜賓中支、宜賓銀保監分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市工業軍民融合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旅遊局等)對企業進行深入對接和精準幫扶。

二、關於“(九)切實降低融資成本”

6.申請運用人行疫情專項再貸款、支小再貸款。

操作說明:相關金融機構要積極申請運用人民銀行疫情防控專項再貸款、支小再貸款資金,在疫情防控期間向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發放低成本貸款。具體操作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放專項再貸款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政策執行。

流程指引:1.專項再貸款支持的重點企業名單由市發改委、市工業軍民融合局收集上報認定,金融機構按照風險自擔原則對名單內企業自主決策發放優惠貸款;2.支小再貸款支持企業名單由相關法人金融機構加大收集彙總,人行宜賓中支指導法人金融機構運用支小再貸款資金優先滿足疫情防控相關企業融資需求。

7.降低貸款利率。

操作說明:相關銀行機構對中小微企業存量貸款疫情防控期間到期辦理續貸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貸款利率原則上按現行利率下浮10%,確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下降0.5個百分點。

流程指引:人行宜賓中支、宜賓銀保監分局督促在宜銀行機構貫徹執行。

8.鼓勵法人銀行機構為受困中小微企業減免利息。

操作說明:鼓勵在宜法人銀行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按照一定總規模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減免利息,對半年期及以下的貸款減免1個月利息,半年期以上、一年期(含)以下的貸款減免2個月利息,一年期以上的貸款減免3個月利息。

流程指引:宜賓銀保監分局鼓勵支持地方法人銀行機構落實政策。

三、關於“(十)合理分擔疫情貸款風險損失”

9.給予貸款損失補貼。

操作說明:銀行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向防疫物資產銷以及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普惠型小微企業提供續貸支持而造成貸款損失的,市級財政承擔30%的貸款損失。

流程指引:1.銀行上報貸款損失。銀行機構將疫情防控期間向上述企業續貸造成貸款損失情況報企業主管部門(市工業軍民融合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旅遊局等)。2.初審。由企業主管部門對銀行報送貸款損失情況進行初審。3.審核。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宜賓中支、宜賓銀保監分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初審名單進行再次複核。4.損失補貼。市財政局根據審核結果,按30%貸款損失給予銀行補貼。5.爭取省級財政補貼。由市財政局負責向省級財政申請相應補貼資金。

10.用好用活應急轉貸資金

操作說明: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經營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提供應急轉貸服務,產生的損失由市、區縣兩級政府各按50%比例承擔。具體操作參考《宜賓市中小企業轉貸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流程指引:1.申請。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向縣(區)政府提交應急轉貸申請;2.審核。轉貸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業軍民融合局)組織成員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宜賓中支、宜賓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對申請企業的生產經營、市場前景以及銀行信用、申報要件、企業徵信等情況進行聯合初審,成員單位簽字確認初審意見對企業轉貸申請進行審核;3. 辦理。企業持《授信通知書》《申請表》《轉貸函》《推薦函》等貸款相關資料,向轉貸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轉貸資金貸款申請。

四、關於“(十一)、提高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貸款不良率容忍度”

11.提高法人銀行不良容忍度。

操作說明:對法人銀行機構,因受疫情影響較大,其中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且貸款規模增長的,合理確定其監管和績效評價。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還款逾期90天的情況,可進行統計跟蹤,暫不納入地方金融機構公司壞賬範疇。

流程指引:宜賓銀保監分局督促法人銀行機構落實政策。

五、關於“(十二)、實施企業貸款財政貼息”

12.對納入省上支持企業的技術改造、流動資金貸款,在省級工業發展資金給予50%的貸款貼息支持基礎上,市級工業發展資金再給予25%的貸款貼息支持。符合市上支持條件的,市級工業發展資金給予50%的貸款貼息補助。

操作說明:市工業軍民融合局按照《關於印發加快疫情防控物資生產調度十二條措施的通知》(宜府辦發〔2020〕2號)具體要求執行。

流程指引:1.企業認定。由市工業軍民融合局對納入省上、市上企業進行認定。2.企業提交貼息申請。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市工業軍民融合局提交貼息申請;3.審核。市工業軍民融合局對企業申請進行審核。4.貼息資金髮放。由市財政局根據工業軍民融合局審核情況發放貼息資金。

13.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新增貸款貼息。

操作說明:對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今年新增貸款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財政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軍民融合局(按省上統籌僅認定生產類和醫藥儲備類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認定。

流程指引:

1.企業名單認定。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軍民融合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我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2.企業申報貸款貼息。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向企業主管部門申報貸款貼息;3.審核。由一、二、三產業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貼息申報進行審核,並報市財政局。4.貼息資金髮放。由市財政局根據審核後的名單發放貼息資金。

14.對部分受影響行業給予財政補貼。

操作說明:市、區縣兩級財政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畜禽水產養殖、休閒農業、批發零售、餐飲住宿企業給予適當貸款貼息補助。

流程指引:1.企業申報貸款貼息。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向行業主管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等)申報貸款貼息;2.審核。由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貼息申報進行審核,並報市財政局。3.貼息資金髮放。由市財政局根據審核後的名單發放貼息資金。

六、關於“(十三)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

15.對新增擔保業務降低中小微企業擔保費用。

操作說明:搶抓全國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機遇,鼓勵四川長江民營經濟融資擔保公司等融資擔保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間降低中小微企業擔保費用,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中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新增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 萬元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新增擔保費率不超過1.5%,市、區縣兩級政府按照1%比例給予擔保費用補貼。

流程指引:1.市金融工作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長江民營經濟融資擔保公司加緊推出“宜貿貸”,儘快惠及全市中小企業。2.市財政局確定市、縣(區)補貼比例,並組織擔保費用補貼發放。所有擔保公司對擔保的項目以市級、區縣歸類,向擔保項目企業的所在區縣申報,五個政府性擔保公司按隸屬關係可直接向同級財政申報,其它的經同級工業和軍民融合局審核後報送同級財政審核報批。3.補貼申報流程:融資擔保公司向縣(區)財政局提出擔保費補貼申請—縣(區)財政局進行初審—縣(區)財政局轉報市財政局複審—市財政局組織審核—市縣(區)財政局按比例兌付補貼。

16.對存續擔保業務中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減免擔保費。

操作說明:支持融資擔保公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減收或免收融資擔保費,減免部分由市和區縣財政按企業隸屬關係予以適當補貼。對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市級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

流程指引:1、市、縣財政局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擬減收或免收融資擔保費的擔保項目進行監督和管理。2、市、縣財政局對減免擔保費部分按照流程和比例發放補貼,補貼申報流程:融資擔保公司向縣財政局提出擔保費補貼申請—縣財政局進行初審—縣財政局轉報市財政局複審—市財政局組織審核—市縣財政局按比例兌付補貼。3、針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擬代償或者核銷的擔保項目,市、縣財政局要按照出資人職能職責,履行審核把關等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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