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消防救援總隊發佈倉儲物流企業疫情防控時期消防安全工作提示

疫情防控時期,倉儲物流企業承擔各類重要醫療防護物資和國民生產、生活物資的儲存、裝卸、運輸等工作,企業加班加點、超負荷運轉,集中存放大量貨物,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搭建臨時庫房、混存混放、超量存放等問題突出,一旦發生火災,經濟損失大、社會影響大,直接關係企業復工復產和居民正常生活。為指導倉儲物流企業加強火災防範工作,特提示如下:

一、嚴格落實崗位責任。企業應專門明確防疫期間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和任務,組織一次火災風險分析,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消防巡查人員、志願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隊員等重點崗位人員必須在崗在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二、加強防火巡查檢查。組織對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室內消火栓及防排煙系統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護,確保完整好用,對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要保證火災時人員可以正常疏散功能。運營期間,每半天對庫房、分揀包裝車間、裝卸作業現場、消防控制室、製冷機房等開展一次巡查。下班後或者夜間至少巡查一次。夜間運營的,每2小時巡查一次。對超量儲存或者先天消防安全條件不足的,增加巡查人員,加大巡查頻次。

三、嚴格倉儲區域管理。倉儲物流區嚴禁超量、超高儲存,應劃線標明牆距、垛距、主要通道、貨物固定位置等,在醒目處設置“禁止吸菸”、“禁止明火”標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應設置專門庫房單獨存放,化學性質互相牴觸和施救方法不同的物品應分間、分庫儲存。倉儲物流區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甲、乙類倉庫嚴禁設置辦公室和休息室。其它倉庫的辦公室和休息室應與倉儲區域進行防火分隔。嚴禁使用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搭建臨時用房。物流庫房、分揀包裝車間、員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及疏散走道不得安裝柵欄、捲簾門,嚴禁鎖閉、遮擋安全出口。

四、嚴格用火用電管理。分揀包裝車間、裝卸作業現場嚴禁使用明火、嚴禁維修保養車輛,設置醒目的防火警示牌。庫外動火須經審批,並落實現場監護措施。庫房嚴禁採用碘鎢燈和60瓦以上的白熾燈,嚴禁設置移動照明燈具。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阻燃PVC管保護,電氣線路和設備與周圍可燃物保持安全距離。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應採用防爆電氣設備,裝卸、搬運等應落實防靜電措施。電動叉車充電間應獨立佈置,規範管理,防止過度充電發生爆炸引發火災。

五、加強消防教育培訓。企業應組織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確保員工人人知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對新招錄、新輪崗員工,必須進行崗前消防知識培訓,使其掌握必備的消防安全技能。在生產、生活區廣泛張貼消防安全宣傳標語、海報,依託企業公眾號、微信、QQ、釘釘工作群等辦公、宣傳工具定期發佈消防安全動態,利用廠區廣播、企業視頻等滾動播放消防安全提示。

六、加強應急處置準備。建立建強企業志願消防隊伍或微型消防站,修訂完善防疫期間火災應急處置預案。落實值班值守制度,時刻保持應急狀態。每週組織一次熟悉企業重點部位,每半月開展一次滅火實戰演練。要暢通與屬地消防救援機構的聯繫方式和渠道,發生火情後,第一時間按預案到場處置,實現滅早、滅小、滅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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