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有序复工营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餐饮业复工营业的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为餐饮业主提供了明确的复工指南。
餐饮业复工指南
1、按照《甘肃省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
3、在复工营业3日内,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上门现场检查。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由各辖区市场(食药)监管所组织检查,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及单位食堂由县市区监管部门组织检查。
注意!
如果违反公开承诺行为的,会被立即责令其停止营业,并依法查处。承诺就要落实!
省内尚未发生疫情的县区,可对具备经营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恢复营业;
疫情较轻的县区,视疫情趋势分阶段、分批次、分规模适时恢复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疫情较重的县区,要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执行。
注:下载打印《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复工营业备案承诺书》
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赵鑫远
![@甘肃全省餐饮业主:满足条件、备案承诺,就可复工](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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