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問答】依法防控 戰“疫”問答 捐贈受贈篇(4)


【戰“疫”問答】依法防控 戰“疫”問答 捐贈受贈篇(4)

1 受贈人應如何管理、分配、使用受贈物資?

【戰“疫”問答】依法防控 戰“疫”問答 捐贈受贈篇(4)

法律對於受贈人管理、分配、使用受贈物資有比較明確、具體的法律規定,總結來說,就是要依法依規、嚴格管理受贈物資;及時、合理,符合捐贈人意願進行分配;符合公益、特定用途或捐贈人目的進行合理、及時、有效的使用。整體的管理分配使用,還應該符合公開、透明的原則,並接受社會和捐贈人的監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三章捐贈財產的使用和管理為主要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七章慈善服務、第八章信息公開、第十章監督管理等也有具體法律規定。


2 受贈人或者受益人可否對受贈物資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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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件的允許受贈人進行銷售,對於不易儲存、運輸或者難以直接用於公益慈善目的的物資,受贈人可以進行銷售,但是銷售所得收入不得用作他用,仍應該用於公益慈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五條捐贈財產的使用應當尊重捐贈人的意願,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將捐贈財產挪作他用。第十七條第四款規定,對於不易儲存、運輸和超過實際需要的受贈財產,受贈人可以變賣,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應當用於捐贈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慈善組織對募集的財產,應當登記造冊,嚴格管理,專款專用。捐贈人捐贈的實物不易儲存、運輸或者難以直接用於慈善目的的,慈善組織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扣除必要費用後,應當全部用於慈善目的。


3 企業或者個人是否可以公益慈善目的進行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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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本法所稱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組織基於慈善宗旨募集財產的活動。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會公眾的公開募捐和麵向特定對象的定向募捐。而且,該法第三章慈善募捐,對於募捐的程序、條件等都有嚴格的規定。同時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捐活動,騙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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