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跨省遠程審理案件“雲”調解成功



法院跨省遠程審理案件“雲”調解成功

法院跨省遠程審理 案件“雲”調解成功

記者:劉平生 通訊員 王珠

口播疫情防控期間,很多行業、部門應對特殊時期要求,轉變工作方式,出現了“雲”申報、“雲”審批,最近,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平臺線上跨省域遠程審理調解了一起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

【隱播】2016年12月27日,張某在某建設公司承包的工地從事木工工作時,不慎被掉下來的模板傷及右腳,經贛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張某傷殘等級為十級。贛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建設公司一次性支付張某工傷保險待遇賠償款42783.79元,駁回張某其他仲裁請求。雙方對裁決結果不服,再次訴至法院。

【採訪】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李平:002此案本月春節前就立案,勞動者要求儘快地獲得賠償金,但是這個公司上訴人是長沙市的公司,//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利用本院建設智慧法院的互聯網庭審平臺,我與當事人聯繫進行互聯網法庭審判,各方均表示同意。

【隱播】 李平在開庭審理前詳細閱卷瞭解案情始末,發現雙方對案件事實都沒有爭議,但在適用法律上存在較大爭議。

【採訪】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李平:002我為了取得較好的效果,對雙方進行多次調解,庭前調解,在法庭開庭時,再次對雙方進行思想工作,多次說服,最終雙方達成滿意的解決方案。

【隱播】根據最後的調解方案,建設公司將在2個月內一次性足額給付張某工傷賠償費用。歷時三年多的工傷賠款案在中院立案後僅用20天就獲得圓滿解決。

【採訪】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李平:007所有訴訟參與人,通過手機電腦,進行視頻交談、聊天,當場舉證辯論、協商調解,並且可以通過平臺進行現場確認筆錄,現場交換證據,現場簽署調解協議和庭審筆錄,這一方式能夠方便當事人避免長途跋涉,可以避免人與人之間的接觸,避免疫情的傳播,是一種高效的審判方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