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周保平
身份證號碼:4107251969****6610
性別:男
年齡:41歲
住址:原陽縣太平鎮周灣村
執行案號:(2019)豫0725執2086號
立案時間:2019年10月22日
執行法院:原陽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原告起訴被告周保平追償權糾紛一案,原陽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10月26日作出的(2018)豫0725民初251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周保平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償還原告款24619.5元及利息;承擔本案受理費207.5元。周保平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執行依據文書:(2018)豫0725民初2512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原陽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周保平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償還原告款24619.5元及利息;承擔本案受理費207.5元;執行費272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如有線索請聯繫:主辦法官孫法官。電話號碼:0373--7580187,1390373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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