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上海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摘要

公司代碼:600732 公司簡稱:ST愛旭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3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4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5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鑑於公司當前正處於快速成長期且預計2020年存在重大投資計劃和重大資金支出安排,根據《公司章程》利潤分配政策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擬定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2019年度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2019年末公司(母公司)剩餘未分配利潤將轉入下一年度,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生產經營發展和以後年度利潤分配。為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以及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2報告期公司主要業務簡介

報告期內,公司進行了重大資產重組,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的資產置出,太陽能電池的資產置入。重組完成後,公司的主營業務從房地產開發與經營變為高效太陽能電池的研發、製造與銷售。

公司作為專門生產高效太陽能電池的專業製造商,秉持“讓太陽能成為最廣泛使用的經濟能源”的願景和“以客戶為中心,為客戶提供一攬子解決方案和服務,持續為客戶創造更高的價值”的理念,致力於通過技術進步推動光伏發電“度電成本”的下降,進而推動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普及,促進太陽能產業的發展。

報告期內,公司已建成廣東佛山、浙江義烏、天津三個生產基地,年產能9.2GW,生產高效單晶PERC太陽能電池,採用直銷模式面向世界各國銷售。據海關數據統計,2019年公司出口太陽能電池全國排名第一,而全球出貨前十的晶硅組件廠商均已成為公司的核心客戶。隨著產能擴張規劃的不斷實現,公司2020年產能將達到22GW,公司在全球太陽能電池市場的核心供應商位置,將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升。

圖:黃色框內的產品與業務為公司在產業鏈中所從事的業務範圍。

3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3.1近3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2報告期分季度的主要會計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季度數據與已披露定期報告數據差異說明:

√適用 □不適用

由於報告期內公司實施並完成了重大資產重組,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公司對2019年度各季度財務數據進行了重述,重述數據與公司2019年度實際公開披露的數據存在一定差異。

4股本及股東情況

4.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 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4.2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3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4報告期末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 名股東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公司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

公司管理層在複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下,充分發揮技術領先和規模生產優勢,緊抓技術和品質兩條線,以客戶為中心,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不斷推出品質更優、技術更好、性價比更高的電池產品,取得了收入、利潤大幅度增長的佳績。2019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60.69億元,同比增長47.74%;發生營業成本49.73億元,同比增長47.46%;實現利潤總額6.53億元,同比增長64.96%;實現淨利潤5.85億元,同比增長69.55%;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5.85億元,同比增長69.61%;實現基本每股收益0.37元。

2導致暫停上市的原因

□適用 √不適用

3面臨終止上市的情況和原因

□適用 √不適用

4公司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公司於2019年4月15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2018年6月15日,財政部發布《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按照上述通知的規定和要求,公司對財務報表列報進行相應調整,並對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同步調整。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影響當期損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屬於合理變更。具體情況請見公司2019年4月16日披露的《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臨2019-032號)。

(2)公司於2019年4月29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臨時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財政部於2017年修訂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號)(以上四項準則統稱“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境內上市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對會計政策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調整,並於2019年1月1日起按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要求進行會計報表披露。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根據財政部修訂的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無需重述2018年度及以往報告期可比財務報表數據,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具體情況請見公司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臨2019-043號)。

(3)公司於2019年10月29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2019年9月19日,財政部發布《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針對2019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18〕35號,以下稱新租賃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實施中的有關情況,在《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和《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金融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36號)的基礎上,對合並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並要求已執行新金融準則、新收入準則和新租賃準則的企業,應當按照要求編制201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以後期間的合併財務報表。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上述企業會計準則。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根據財政部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僅對財務報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產生影響,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產生影響。具體情況請見公司2019年10月30日披露的《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臨2019-070號)。

(4)公司於2019年12月23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的議案》,並經2020年1月10日召開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鑑於報告期內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公司資產、主營業務、股權結構等均發生重大變更,為真實、準確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公司將原有的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變更為與全資子公司廣東愛旭科技有限公司相同的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本次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是因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所致,自重大資產重組完成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構成反向收購,重組完成後,合併財務報表參照反向收購原則進行編制,公司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將延續實質購買方廣東愛旭的相關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因此本次變更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影響。具體情況請見公司2019年12月24日披露的《關於公司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的公告》(臨2019-088號)。

5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6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對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作出具體說明。

√適用□不適用

(1)本報告期末納入合併範圍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具體情況詳見本附註九、“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

(2)本報告期內合併財務報表範圍變化

本報告期內新增子公司:

注:本公司2019年度完成重大資產重組,本次重組構成反向購買,詳見附註八、3反向購買。

本報告期內減少子公司:無。

本報告期內新增及減少子公司的具體情況詳見本附註八、5“其他原因的合併範圍變動”。

上海愛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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