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國債期貨迎來“實力派”機構投資者 銀行保險獲准參與

市場期盼多時的“靴子”落地,商業銀行、保險機構獲准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證監會與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日聯合發佈公告,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商業銀行和具備投資管理能力的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國債期貨交易。目前,第一批試點機構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

商業銀行、保險資金是債券現貨市場重要的參與主體,其參與國債期貨市場有助於滿足機構的利率風險管理需求,增強經營穩健性,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同時,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將推進國債期現貨市場協調發展,豐富期貨市場投資者結構,促進國債期貨功能發揮。

擴充銀行風險管理“工具箱”

“商業銀行、保險機構獲准參與國債期貨市場,這些機構有了管理利率風險的新工具,從而可以更好地進行風險管理和對沖。”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教授董登新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我國國債期貨市場一直處於不斷髮展和完善的態勢之中。中金所於2013年9月6日上市了5年期國債期貨,於2015年3月20日上市了10年期國債期貨,於2018年8月17日上市了2年期國債期貨,基本形成了覆蓋短中長端的國債期貨產品體系。業內人士表示,已經成功上市的2年期、5年期和10年期國債期貨運行平穩,效率不斷改善,功能逐步發揮,具備承載商業銀行、保險資金入市的能力。

目前,商業銀行是我國國債市場的主要持有者。人民銀行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月末,債券市場託管餘額為100.4萬億元,其中,國債託管餘額為16.1萬億元。而從國債投資者結構看,商業銀行是最主要的參與者,是絕對的市場主力。

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進,商業銀行在國債承銷、做市業務、債券交易、資產負債管理等方面均面臨著一定的利率風險,具有管理利率風險的迫切需求。業內人士認為,作為國債現券市場最重要的持債主體的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有助於提升國債期貨市場定價效率和精度,形成準確反映全市場的價格信號;二是有助於商業銀行管理國債業務風險,促進現貨市場平穩發展;三是有助於促進商業銀行轉型發展,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

交通銀行金融市場業務中心總裁喬宏軍表示,對於商業銀行來說,一方面,可以利用國債期貨對債券進行風險管理,平抑利率波動帶來的市場估值損益變化,豐富市場風險管理工具,切實提升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國債期貨更好地進行資產負債主動管理。

中信證券研究所副所長明明向《金融時報》記者表示,擴大國債期貨參與者對商業銀行是一個利好,持有大量國債的商業銀行通過國債期貨交易進行風險管理,可以做到套期保值、鎖定收益。

除了商業銀行,保險資金也有著運用國債期貨規避利率風險的需求。保險資金具有資金規模大、負債久期長、成本穩定等特點,是我國10年期以上債券的主要投資主體。分析人士認為,保險機構負債端久期長,與之期限匹配的資產稀缺,運用國債期貨調整資產負債久期缺口的需求迫切。因此,穩步推進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市場,對於增強保險資金經營穩健性、提升長期國債市場的流動性具有重要意義。

發揮期貨價格發現功能

事實上,國債期貨迎來重磅機構投資者,不僅對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形成利好,而且對於金融衍生品市場本身的穩健發展至關重要。

對於國債期貨市場而言,商業銀行、保險資金的參與有助於進一步完善國債期貨市場投資者結構,促進債券期現貨市場的投資者主體匹配,提升國債期貨價格的代表性。

在董登新看來,作為“實力派”機構投資者的商業銀行、保險機構進入國債期貨市場,不僅有利於提升市場的人氣和交易量,而且會提高市場的定價能力、定價效率,為市場帶來新的活力。這對國債期貨市場的做大做強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未來發展非常重要。

此外,商業銀行、保險資金與證券、基金等市場參與者具有不同的資金來源、期限特徵和風險偏好,銀行和保險資金進入國債期貨市場可以成為其他機構的交易對手,實現交易需求互補,進一步增強市場的流動性和深度,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功能發揮。“過去期貨市場一直缺少商業銀行這樣的交易主體,而現在交易主體的豐富有助於提升市場流動性、提高定價效率。”明明向記者表示。

對於現貨市場來說,商業銀行和保險資金入市可以提升國債市場的流動性和定價效率,進一步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係的國債收益率曲線。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鬍俞越在接受《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允許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交易,一方面,有助於推動國債期貨逐漸發揮價格發現、風險管理等功能,進而使得國債期貨的定價更具有代表性,更好地反映市場供需關係;另一方面,國債現貨和期貨市場流動性的提高,有利於建立健全的、反映市場供求關係的國債收益率曲線,從而推進利率市場化發展的進程。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公告提出,參與國債期貨交易的商業銀行、保險機構應建立完善的全面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及業務處理系統,具備專業的管理團隊和規範的業務操作流程,防範和控制交易風險。

分析人士表示,從第一批試點機構名單來看,本次擴容秉持了穩健的態度,而且公告也強調,需要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明明認為,由於國債期貨交易屬於衍生品交易,較為複雜,因此商業銀行需要從多個方面做好準備,如人員培訓、IT系統穩定等。

本文源自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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