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陇川通报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经查,2016年1月,勐约乡瓦幕村委会张嘎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政府扶持发展的56头黄牛统一承包给村民尚勒门集中养殖。并在会议记录和养牛实施方案中载明合同三年一签,每年向村小组缴纳租金,及时补栏,确保项目持续正常滚动发展。2018年1月至10月,尚勒门陆续将黄牛出售一空,直至2019年4月养殖期限届满,均未曾补栏,且仅支付了一年租金。2019年11月,经各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尚勒门缴清全部承包费,但黄牛仅补栏16头,存在扶贫资产流失的情况。在此期间,勐约乡原副乡长董诗毅挂钩联系瓦幕村委会工作,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对尚勒门养殖、出售扶贫牛的状况均不知情,存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监管缺位的情况,给群众利益造成较大损失。

2019年12月1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尚勒门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董诗毅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同时,瓦幕村党总支书记董成堵、村委会主任孙勒成、副主任刀腊苗因工作执行不力、把关不严被免职。对勐约乡乡长丁勒堵和县发改局驻村第一书记刀勒用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并责成勐约乡政府追回该案涉及扶贫损失。

通报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赢得民心才能厚植党的执政基础。通报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陇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部署安排,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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