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3 韓愈: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上)韋力撰

以文章論,從古至今影響最大者,當屬唐宋八大家,而這八大家中的第一位就是韓愈,他在文學史上的地位,卞孝萱、張清華、閻琦三位先生在其合著的《韓愈評傳》中說:“韓愈是中唐繼往開來、獨樹高峰的偉大文學家。文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是從司馬遷至魯迅二千年散文史上的第一人。”這句評語足夠高大。

韓愈在文學史上的重大貢獻之一,就是扭轉了社會上重文輕質的寫作方式。在唐初,各級官員給皇帝及內府所寫的章、奏、表、啟、書、記、論等,大多是用駢體文所寫,這種文章讀上去形式很美,但卻限制了內容的表達,這使得各種公文難以完整地表達作者想要表述的意見與觀點。到開元末年之後,有不少有識之士都反對這種寫法,比如寶應二年,楊綰和賈至都曾提出應當在科舉中廢詩賦。到了韓愈、柳宗元,他們總結了前人的意見,提倡用古文來替代駢體文,這就是著名的古文運動。

韓愈: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上)韋力撰

韓愈撰《唐韓昌黎集》四十卷,明崇禎六年蔣氏三經草堂刻本,卷首

而韓愈在這方面做出的貢獻,《新唐書·文藝傳序》中評價:“唐有天下三百年,文章無慮三變。高祖、太宗,大難始夷,沿江左餘風,絺句繪章,揣合低昂,故王、楊為之伯。玄宗好經術,群臣稍厭雕琢,索理致,崇雅黜浮,氣益雄渾,則燕、許擅其宗。是時,唐興已百年,諸儒爭自名家。大曆、貞元間,美才輩出,擩嚌道真,涵泳聖涯,於是韓愈倡之,柳宗元、李翱、皇甫湜等和之,排逐百家,法度森嚴,抵轢晉、魏,上軋漢、周,唐之文完然為一王法,此其極也。”由此可見,韓愈是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

那麼,韓愈為什麼要倡導古文運動呢?《韓愈評傳》中給出的結論是:“韓愈倡導古文運動的目的是復興道統,通過復興道統,恢復中國儒家的倫理觀念,從而使全國統一,王朝復興。”

看來韓愈復興道統的真實目的,是為了恢復儒學的正統觀念,而他提出的恢復這種觀念的方式,是用“復古”和“明道”,他在《爭臣論》中說:“君子居其位,則思死其官;未得位,則思修其辭以明其道。我將以明道也,非以為直而加人也。”這句話中的“修其辭以明其道”,就是想通過文章的改革來達到“明道”的目的,而這句話也就成為了他倡導古文運動的綱領。韓愈提出這個理論時,他年僅二十五歲,這麼年輕就有如此遠大的志向,即此可知,他確實是位文章天才。

韓愈: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上)韋力撰

韓愈撰《昌黎先生集》四十卷,明翻宋刻本,內頁

韓愈的這種做法是逆時代而上,自然會受到習慣勢力的抵制,比如當時的一代名臣裴度就說過這樣的話:“昌黎韓愈,僕識之舊矣。中心愛之,不覺驚賞,然其人信美材也。近或聞諸儕類雲:恃其絕足,往往奔放,不以文立制,而以文為戲,可矣乎!可矣乎!今之作者,不及則已,及之者,當大為防焉耳。”裴度說自己早就認識韓愈,也覺得他很有才,但最近聽說他把寫文章當兒戲,他的這種做法讓裴度很惋惜。

但韓愈的心理極其強大,他並不懼怕社會層面給的壓力,對此他也有過辯解,比如他在《題哀辭後》中說:“愈之為古文,豈獨取其句讀不類於今者邪?思古人而不得見,學古道則欲兼通其辭。通其辭者,本志乎古道者也。”韓愈說自己提倡古文,並不是為了跟當世之人作對,他說那些偉大的古人今天見不到,想要學習他們的思想就只能讀他們的文章,但讀文章的目的並不只為了欣賞文字,更主要的目的是想學習文章中所表達出的思想。

韓愈: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上)韋力撰

韓愈撰《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四十卷,元刻本,卷首

韓愈的確是文章大家,他所寫出的古文,不但以說理見長,而且讀來鏗鏘有力,比如我在中學課本中讀到的《師說》,此文的第一段為:

古之學者必有師。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無惑?惑而不從師,其為惑也,終不解矣。生乎吾前,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吾從而師之;生乎吾後,其聞道也亦先乎吾,吾從而師之。吾師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後生於吾乎?是故無貴無賤,無長無少,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

這段話開明宗義地提出自己的觀念,而後層層遞進,詳細地闡釋了自己所論,並且將一些音調鏗鏘的四字句加進散文之中,看上去錯落有致,讀來也朗朗上口,且在內容上,還能完整地表達中心思想。

韓愈在此強調,老師的價值就是傳道、授業、解惑。怎麼解讀這三個詞的內涵呢?曾國藩在《求闕齋讀書錄》卷八中做出瞭如下的解讀:“‘傳道’,謂修己治人之道。‘授業’,謂古文六藝之業。‘解惑’,謂解此二者之惑。韓公一生學道好文,二者兼營,故往往並言之。末幅雲:‘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乃作雙收。”

韓愈: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上)韋力撰

韓愈撰《朱文公校昌黎先生文集》四十卷,明萬曆刻本,卷首

曾國藩在這裡所說的“雙收”語,乃是出自《師說》的後半段:

聖人無常師,孔子師郯子、萇弘、師襄、老聃。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孔子曰:“三人行,則必有我師。”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

韓愈的這句話,千年以來被人所詠歎,可見其行文不僅簡潔,更重要者,其有著高度的概括力,僅用一句話就概括出一個深刻的道理,這也是韓愈之文受到後世廣泛誇讚的重要原因。

韓愈文中有《雜說》四篇,其中第四篇《馬說》最為有名:

世有伯樂,然後有千里馬。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故雖有名馬,祇辱於奴隸人之手,駢死於槽櫪之間,不以千里稱也。

馬之千里者,一食或盡粟一石,食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馬也,雖有千里之能,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見,且欲與常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鳴之而不能通其意,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嗚呼!其真無馬耶?其真不知馬也!

這篇也同樣是歷史名篇,文筆之好自不用說,在內容上,韓愈則是以馬喻人,講出了人才得不到重用的感慨與悲憤。這篇文章雖短,卻特別能透顯出韓愈之文的特色:凝練而明晰。他首先說,先有懂馬的人,然後才會有千里馬。這樣的說法看似突兀,卻道出了這個世界的一個殘酷現實:世上不缺乏能人,但缺乏賞識能人的領導。他接著說,能人時常會出現,但賞識能人的領導卻很稀有,故而即使有能人出現,也因沒有得到賞識而沉寂於下僚。

為什麼會這樣呢?韓愈接著解釋道:因為真正的能人需要汲取更多的資源,可是其自身沒有這樣的條件,而社會上又沒有人給其提供這樣的條件,結果使得這個能人得不到展現自己才華的機會,最終形成了天下無能人的結局。這樣的一番比喻,簡明扼要地說明了一個大道理,這也正是韓愈文章受人喜愛的重要原因。

韓愈: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上)韋力撰

韓愈撰《韓文》四十卷,明嘉靖三十五年莫如士刻韓柳文本,卷首

就社會影響力而言,韓愈所寫的《論佛骨表》更為重要。唐朝是佛教興盛的時代,幾代帝王都對佛法特別推崇。在陝西鳳翔法門寺內的護國真身塔裡,供奉有釋迦牟尼指骨一節,按照當時的習俗,每過三十年,開塔一次,將佛骨請出供奉,據說這樣可以令天下歲豐人泰。

到了唐元和十四年,這一年也是開塔之年,於是唐憲宗派人從鳳翔迎來佛骨,放在宮內供奉三日。這在當年是極其轟動的一件大事,有很多人破財敗家、燒頂灼臂來供奉佛骨。那時韓愈正在朝中為官,他覺得佛法大盛,就等於儒學的衰微,於是他勇敢地站出來衛道,給皇帝寫了封奏章,就是那極有名氣的《論佛骨表》,韓愈在本文首段先說了這樣一番話:

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

此文起首一句就說佛法乃是“夷狄之法”,“夷狄”乃是以漢人為中心而對其他民族的稱呼,而韓愈在此所說的“夷狄”,當然是國外的意思。他說:佛教觀念從後漢才傳入中國,而中國的上古時期完全沒有這樣的教法,雖然沒有,但那時的帝王活得都很高壽,天下也很太平。他這句話的潛臺詞是說:沒有佛法,中國依然很好。接下來,他又做了這樣的類比: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捨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為侯景所逼,餓死臺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到漢明帝時,佛法傳入中國,接受這種觀念並沒有讓明帝在位更久,而此後天下大亂。到了南北朝時期,信奉佛法的人更多,可是朝代的更迭反而變得更加頻繁,這個時期唯有梁武帝在位時間最長,達到了四十八年之久,並且梁武帝對佛法十分虔誠,他不但廣建佛寺,同時還下詔宗廟祭祀不再殺生,以麵塑來替代。

作為皇帝的梁武帝,他每天只吃一頓飯,並且只吃素食,他如此虔誠,並沒有換來好結果,還是被侯景活活地餓死了。如此虔誠之人,得到的是這樣的結果,於是韓愈得出結論:信佛沒有什麼用處。

韓愈: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上)韋力撰

《昌黎先生詩集註》十一卷年譜一卷,清光緒九年廣州翰墨園刻登雲閣板三色套印本,卷首

且不論他的這些說法是否正確,或者說這些因果關係是否能夠成立,但有一點卻讓人佩服,那就是韓愈在為文之時,能夠把各種觀念用類比法彙集在一起,而後得出一個顯而易見的結論來,而該文的以下兩段,就是他得出這個結論後的建議,這才是該文的要點所在: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兇穢之餘,豈宜令入宮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古之諸侯,行吊於其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後進吊。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豈不盛哉!豈不快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鑑臨,臣不怨悔。無任感激懇悃之至,謹奉表以聞。臣某誠惶誠恐。

韓愈的這篇文章寫得極其大膽,他講述了佛本是國外傳來者,跟中國沒什麼關係,並且講述了佛法觀念對中國傳統倫理道德的破壞,其在言語中對佛教極其貶斥,認為這佛骨乃是“朽穢之物”,如果與這些物品接觸,皇帝則不能長壽,所以他建議應當把佛骨投入水火之中。為了證明所言不虛,他最後說,如果佛真的有靈,那麼因為這個提議而帶來的災難,就讓他自己來承擔,也就是:寧可受到報應,他也不後悔。

在佛法大盛的時代,韓愈竟敢與天下人為敵,這樣的氣勢讓人讚歎。而他在文中所講述的觀念,甚至讓日本學者吉川幸次郎都為之讚歎,其在《中國詩史》中說:“這樣的理論,當時別說是佛教徒,就是要得到持中間立場人們的贊同,也是困難的吧!但值得驚歎的,是他的鬥爭精神。”

不用說,韓愈的這篇奏章引起了皇帝的震怒,想要立即處死韓愈,好在宰相裴度與一大群的王公貴戚們,共同向皇帝求情,最後皇帝把他從刑部侍郎貶為潮州刺史,並且讓他當天就離開京城。這一年,韓愈已經五十二歲。他倉促離京,一路上備受艱辛,他十二歲的小女兒也死在了途中,這段經歷應當是韓愈一生中受到的最大挫折。

由這段故事可知,面對社會的巨大壓力,韓愈有著超強的大無畏精神。但人都有多面性,比如《國史補》中有這樣一段話:“韓愈好奇,與客登華山絕峰,度不可返,用作遺書,發狂慟哭,華陰令百計取之,乃下。”

這段話讀來極其有趣,原來韓愈也是一個好奇心很強的人,他跟朋友登上了華山絕頂,到今天為止,登上華山的頂峰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料想千年前的登頂之路比今天還要艱難許多。果真,他們上到了頂峰就下不來了。這個結果讓韓愈沒有料到,他發狂地折騰一番,仍不奏效,於是大哭起來,覺得自己有可能會死在這座山上,並且寫下了遺書。但韓愈畢竟是位名士,當地的縣令得到消息後,於是想辦法把他救了下來。

我覺得這段記載不但沒有貶損韓愈的大無畏勇氣,反而把他還原成了一位有血有肉的豐滿人物。但是,他勸皇帝燒掉佛骨這件事,雖然遭到了打擊,但也創出了名聲,《續世說》卷三中有如下記載:“韓愈與人交,榮悴不易,而觀諸權門豪士,如僕隸焉,瞪然不顧。穆宗以愈為京兆尹,六軍不敢犯法,私相謂曰:‘是尚欲燒佛骨,何可犯之!’”

看來,韓愈做官也是鐵面無私的。皇帝也正是看中了他這一點,後來把他調到首都當市長。他的到來讓京城衛戍區的官兵們收斂了很多,這些人私下唸叨:“韓愈連佛骨都敢燒,我們千萬不要惹著他。”這言外之意就是:他什麼事情幹不出來啊!

韓愈的這些痛苦經歷也構成了他文章中的另一大特色,成就了他“文章大家”之名。蘇東坡贊韓愈之文為“文起八代之衰”,這句話出自《潮州韓文公廟碑》:“匹夫而為百世師,一言而為天下法。……自東漢以來,道喪文弊,異端並起,歷唐貞觀、開元之盛,輔以房、杜、姚、宋而不能救。獨韓文公起布衣,談笑而麾之,天下靡然從公,復歸於正,蓋三百年於此矣。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濟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而勇奪三軍之帥。豈非參天地,關盛衰,浩然而獨存者乎!”

蘇東坡的這篇碑文高度地讚揚了韓愈對於糾正浮誇文風所做出的貢獻,但這句“文起八代之衰”究竟作何解,其實在歷史上有著不同的解讀,比如清劉開在《與阮芸臺宮保論文書》中說:“夫退之起八代之衰,非盡掃八代而去之也。但取其精而汰其粗,化其腐而出其奇。其實八代之美,退之未嘗不備有也。”

劉開認為,東坡所說韓愈“起八代之衰”,並不是說韓愈掃蕩了他之前的歷代之文,而是指韓愈從那些歷代的古文中汲取了養分,去粗存精,因此,韓愈之文並不是打倒古代而獨創一個文體,他只是批判地繼承。這種觀念也同樣出現在劉熙載的《藝概·文概》中:“韓文起八代之衰,實集八代之成。蓋惟善用古者能變古,以無所不包,故能無所不掃也。”也正因如此,韓愈取歷代之精並棄歷代之短,得以成為千古難得的文章大家,此正是歷代評論家的共識。陳寅恪寫過一篇《論韓愈》,文中指出了韓愈在中國歷史上做出的六大貢獻:建立道統、直指人倫、排斥佛老、呵詆釋迦、改進文體、獎掖後進。

前五點我在上面已經提到,在此聊聊第六點“獎掖後進”。《幽閒鼓吹》上有這樣一段話:“李賀以歌詩謁韓吏部,吏部時為國子博士分司,送客歸,極困,門人呈卷,解帶旋讀之。首篇《雁門太守行》曰:‘黑雲壓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鱗開。’卻援帶,命邀之。”

韓愈在朝中為官時,李賀把自己所作詩篇遞到了韓愈府上,當時韓任吏部侍郎,同時還兼任著京兆尹和御史大夫,按照吉川幸次郎的說法,這三個職務相當於日本的內務次官兼警視總監,檢察廳長官。如此說來,韓愈當然很忙。辦完公事後,韓愈已經很疲累,他本已解衣寬帶,手下人把李賀的詩篇遞給他閒覽。當他讀到第一篇的第一句詩,就感覺大好,於是不顧身體的疲累,立即穿好衣服,命人把李賀請來相見。由此可見,韓愈的愛才之心堪比周公吐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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