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喜大普奔,司法手段進入房地產市場,這類炒房將是犯罪行為?

喜大普奔,司法手段進入房地產市場,這類炒房將是犯罪行為?

2018年6月,住建部聯合公安部等七部委印發了一份《通知》,在這份通知裡,住建部明確提出了,今年下半年會把整頓房地產亂象行為,作為主要的調控措施。並且,從7月份起,住建部將在30個城市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之前,國家的調控一般都是市國土房管局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協作,採取的也都是“行政手段”。這次,住建部聯合公安部進行調控,就代表了“司法手段”開始進入房地產市場。

那麼,究竟房地產市場有哪些亂象非得公安部介入?它的介入,會不會對房市的亂象起到真正的打擊作用?

我們先來看看房市,究竟有哪些亂象需要國家司法手段的介入?

第一,造謠生事,擾亂市場秩序。

比如,有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通過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自媒體公眾號等網絡媒體傳播、編造房價暴漲,一房難求、秒光盤、通宵排隊搶房等不實言論,甚至製造謠言,營造恐慌氣氛。

第二,違規收費、炒賣房號。

比如,開發商或中介,囤積房源,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通過炒賣房號、違法收取購房人“指標費”“茶水費”等房價款以外其他費用,非法牟利。

第三,提供虛假證明,謀取非法利益。

一些中介機構和開發企業協助購房人偽造社保、納稅、收入、婚姻等證明,騙提騙貸公積金,規避限貸政策,偷逃稅款等來謀取非法利益。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造謠擾亂房市秩序、違規賣號還是提供虛假證明,來謀取非法利益,如果只是常規的行政調控,都不能起到根本的打擊作用,只是起到警示作用,警示作用對房市的亂象行為根本沒用。

因此,如今司法手段的介入,對房市的亂象行為將有真正的打擊作用?是的,在筆者看來,這是肯定的。司法手段的介入,可以看出,在懲治力度上,國家是真的動真格的,不再是“撓癢癢”的調控了!

並且,司法手段的真正介入,會讓這次整治能有法可依,真正讓這些房市的亂象行為得到應有的懲處,真實的懲罰就回讓這些發佈房市亂象的人產生恐懼,不敢再行動了。所以,在未來公安部把打擊真正落到實處的整治下,房市的亂象行為必然會被徹底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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