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一個“MLGB”倒下了,69個“MLGB”還“站”著……

“MLGB”是明星——李晨和合夥人潘瑋柏共同創立的潮牌。

用了快9年,被人追著告了快4年,最終,“MLGB”商標還是沒保住。

一個“MLGB”倒下了,69個“MLGB”還“站”著……

理由可以仨字概括:太低俗!

不管是明星還是普通人,誰違反了《商標法》,駁你沒商量!

“MLGB”商標被駁全紀錄

2010年12月15日,李晨擔任大股東的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申請在第25類服裝、婚紗、鞋、帽、襪、領帶、圍巾、皮帶(服飾用)、運動衫、嬰兒全套衣商品上註冊第8954893號“MLGB”商標。該商標並在2011年12月28日順利核准註冊,商標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7日。

一個“MLGB”倒下了,69個“MLGB”還“站”著……

2015年10月9日,姚某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主要理由是:第8954893號“MLGB”商標容易讓人想到不文明用語,作為商標使用在服裝、帽子等商品上,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具有不良影響。

2016年11月9日,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爭議商標予以宣告無效。

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17年11月,一審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駁回上海俊客公司的訴訟請求。

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原審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

2019年2月,北京高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3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該判決書,“MLGB”商標再次引發全民熱議。

為什麼法院不挺“MLGB”商標?

“MLGB”,在上海俊客公司眼裡是“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縮寫,翻譯過來就是“我的生活變得越來越好”的意思,多麼積極向上!為什麼法院就是不相信,反而一次次駁回呢?

第8954893號“MLGB”商標因為在2013年《商標法》施行前已經被核准註冊,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相關實體問題適用2001年商標法,程序問題適用2013年商標法。

根據2001年《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北京高院認為,“MLGB”字母構成,雖然並非固定的外文詞彙,但已經約定俗成地成為我國網絡上不文明用語。

考慮到我國網絡用戶數量規模之大、網絡與社會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等因素,為了積極淨化網絡環境、引導青年一代樹立積極向上的主流文化和價值觀,制止以擦邊球方式迎合“三俗”行為,發揮司法對主流文化意識傳承和價值觀引導的職責作用,應認定爭議商標本身存在含義消極、格調不高的情形。(信息來源: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等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二審行政判決書)

一個“MLGB”倒下了,69個“MLGB”還“站”著

小知查詢到,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僅是第8954893號“MLGB”商標被無效宣告,它在25類服裝鞋帽等其他產品上還申注了兩個“MLGB MY LIFE\\'S GETTING BETTER.”商標。

一個“MLGB”倒下了,69個“MLGB”還“站”著……

此外,在化學原料、日化用品、傢俱、科學儀器、啤酒飲料、教育娛樂、餐飲註冊等40餘個產品及服務類別中,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均成功註冊“MLGB”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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