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出臺金融服務“十六條”

黃河新聞網訊(記者 楊江濤)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出臺《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服務的通知》,《通知》要求山西省人民銀行系統、各金融機構認真落實十六條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服務。

一是堅決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責任。各單位要強化政治責任,將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不斷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健全工作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堅決杜絕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將各項工作抓緊抓實。要切實找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職責定位,高度關注疫情變化對山西經濟金融形勢產生的影響,不斷加大對疫情防控的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工作力度,做好服務支援疫情防控大局各項工作。

二是發揮好貨幣政策工具的引導作用。全省各級人民銀行要綜合運用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再貼現和常備借貸便利等貨幣政策工具,著力滿足轄區金融機構因疫情防控產生的流動性需求,進一步推升金融供給能力。要進一步優化再貸款管理,加大限額調劑力度,持續推廣“先貸後借”再貸款發放模式。要發揮好再貼現的導向作用,優先對疫情防控和民生領域票據進行再貼現。要加快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落地,引導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特別是疫情防控企業和民生領域融資成本。要優化考核評估制度,對於積極支持疫情防控的法人金融機構,適度提高宏觀審慎評估容忍度。

三是滿足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的融資需求。各金融機構要落實好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靈活適度的政策要求,在保證信貸規模合理適度增長的基礎上,重點加大對疫情防控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人民銀行將對生產、運輸和銷售重要醫用物資,以及重要生活物資的骨幹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支持金融機構對名單內的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並通過優化放貸條件、縮短審批鏈條等方式,為相關企業申請貸款開闢“綠色通道”,儘快將貸款發放到位,並給予一定的利率優惠。

四是加大對疫情影響較大領域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要針對疫情影響較大的物流運輸、能源供應、糧食生產、住宿餐飲、文化旅遊等行業及其上下游產業,主動對接資金需求,適度增加中長期貸款規模,保持相關行業信貸總量總體穩定。針對因疫情出現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特別是民營和小微企業,不得隨意壓貸、抽貸、斷貸,並通過展期、續貸等方式提供資金支持,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信貸還款安排,適當延後還款期限,減免相關手續費用。

五是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各金融機構要加強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的開發和運用,創新和豐富線上金融產品,提高貸款發放效率和便捷度,減少業務過程中的人員聚集。對醫藥產品等防疫物資生產企業,要提高信用貸款發放比例,擴大抵質押物範圍,積極通過應收賬款融資、供應鏈金融、商標貸、訂單貸等方式提供資金支持。各金融機構要通過發行二級資本債、一般金融債券、專項金融債等,提升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的金融服務能力。具備承銷資格的金融機構要加大債券承銷力度,支持醫藥產品製造、衛生防疫設施建設等領域的企業通過在全國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方式籌集資金。

六是完善政銀企對接機制。各金融機構要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收集梳理防疫物資生產、流通企業名單信息。支持金融機構建立對疫情防控涉及重點企業的持續跟蹤服務機制,強化“一對一”金融服務。

七是開通財政專項資金快速撥付綠色通道。全省各級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各集中支付代理銀行要建立應急響應機制,做到隨到隨辦,強化國庫、財政、商業銀行互聯互通機制,及時掌握財政專項資金的撥付需求。配合財政部門建立防疫資金撥付的“綠色通道”,確保防疫資金“特事特辦、隨到隨辦”,保障各級疫情防控財政專項資金撥付及時準確到位。各金融機構要配合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及資金撥付到賬後的相關單位取現、轉賬等工作。各國庫業務經收處要主動做好解釋說明,引導客戶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辦理業務。

八是提高資金結算服務效率。全省各級人民銀行要督促轄區支付系統參與者加強業務系統巡檢和監測,做好系統運行管理和應急保障,確保支付清算業務安全平穩開展。各金融機構要強化流動性管理,保證資金及時匯劃和清算,確保客戶資金匯劃安全、便捷。要通過支付系統及時辦理跨行疫情防控資金匯劃和查詢查復,確保疫情防控資金及時入賬。要做好資金頭寸管理,根據業務實際合理設置小額支付系統淨借記限額,保證小額支付系統和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業務順暢處理。

九是建立外匯政策綠色通道。全省各級外匯局、各外匯指定銀行要認真落實《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建立外匯政策綠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簡化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物資進口購付匯流程與材料,允許境內外支援疫情匯入的外匯捐贈資金直接結匯或進入受贈單位已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受贈單位無需開立捐贈外匯賬戶。簡化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手續,企業無需事前、逐筆提交單證資料。取消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確有需要的外債借用限額,允許企業通過外匯局網上辦理系統線上申請外債登記。允許外匯指定銀行採取特事特辦方式辦理與疫情防控有關的特殊業務,並向當地外匯局報備。鼓勵通過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辦理個人外匯業務。

十是便利跨境人民幣業務。各金融機構可在“展業三原則”基礎上,憑企業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為其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進口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以及資本項目和人民幣收入資金在境內的支付使用。對於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其他特殊外匯和跨境人民幣業務,各金融機構可先行辦理,並向當地人民銀行、外匯局報備。

十一是優化銀行賬戶服務。全省各級人民銀行要及時配合地方政府的疫情防控需要,快速做好預算單位賬戶應急業務工作。各金融機構要開通疫情防控期間銀行賬戶開戶服務綠色通道,對財政專項劃撥資金、應急處置專項資金需要開立核准類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單位,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應及時受理,簡化流程,確保順利開戶,為相關賬戶及資金收付提供便利。要保持手機銀行、網上銀行渠道暢通,積極引導客戶通過線上方式辦理各項支付結算業務,保障客戶正常支付結算需求。

十二是做好現金服務和管理工作。全省各級人民銀行要切實加強流通人民幣管理,強化監測分析,確保現金供應充足。各金融機構要科學預測各券別現金需求,合理調配現金資源,保證營業網點櫃檯及自助設備的現金供應,特別是要確保醫院、居民社區以及應急建設項目等重點區域的現金供應。對疫情物資採購單位的大額現金需求,要特事特辦,及時滿足。做好現金儲存及業務辦理場地、現金機具的消毒工作,結合實際對回籠的現金採用紫外線、高溫(烘箱)、酒精等方式消毒後再清點、交存。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對外付出現金儘量以原封新券為主,收入的現金必須經過消毒措施並清點後才能交存人民銀行發行庫。現金業務外包的機構要督促社會化清分企業做好相應消毒和防護工作。

十三是切實做好徵信服務工作。全省各級人民銀行、各金融機構要保障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和個人必要的徵信查詢服務。要加強線上自主查詢渠道宣傳普及,積極引導自助查詢,分流線下查詢,減少人群聚集。要做好自助查詢機的運行維護和定期消毒,做好外來人員登記排查、體溫檢測等工作,為客戶提供衛生、安全的服務環境。具備查詢權限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接入機構,在辦理業務過程中需要了解企業或個人信用狀況的,不得要求企業或個人自行提供信用報告,減少企業和個人查詢往返過程中的安全風險。對因疫情防控出現徵信不良記錄而提出異議和投訴的,鼓勵各金融機構及時核實處理,妥善化解糾紛。

十四是有序做好金融穩定工作。全省各級人民銀行要加強與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的溝通聯繫和信息共享,督促金融機構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有效防範金融風險隱患。有序穩妥做好存款保險保費繳納、央行金融機構評級信息報送、風險監測評估及應對處置工作。

十五是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各金融機構要重點針對流動性管理、資金支付、重要系統運行、網絡輿情等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展壓力測試,確保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啟動預案、有效應對風險。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發現影響金融穩定的突發情況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銀行。疫情防控期間,要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優先通過數據交換系統、網絡郵箱等非現場方式向人民銀行報送數據和有關情況。

十六是妥善處理金融消費者的諮詢、投訴。全省各級人民銀行、各金融機構要確保金融消費者諮詢投訴熱線暢通,妥善受理、處置諮詢和投訴事項,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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