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父母有民间借贷没还,儿女已经成人,法院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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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能因为父母的债务问题而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首先,法院只能根据生效判决书来执行,因为是父母的债务问题,判决书的被告只能是父母的名字,判决书上只会让父母履行债务问题,也就是说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只会是父母并不会是儿女。

但是如果出现父母将财产转移给自己的儿女,债权人可以提起债权人的撤销之诉,撤销父母的财产转移行为,然后通过这一次的胜诉判决书来执行父母转移给儿女的财产,如果儿女不执行这一个判决书,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儿女的银行卡。


孙赫律师


父母欠债不还,一般法院不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将其遗产转移到了儿女名下。


众所周知,在我国古代“父债子还”的连坐观念甚嚣尘上,只要一人欠债不还,那么他的子孙后代都要接着还钱,直到把钱还清为止。更为甚者,如果其子孙后代无力还钱,那么便可以讲他们家收编为奴,这在当时法律也是认可的。

但是,在当今社会“父债子还”的传统观念已经被彻底摈弃。我们今天的法律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法律主体,这种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人格独立、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等多方面。因此,父母自己对外举债无力偿还,债权人只能要求他们承担责任,而不能要求他们子女代为承担。虽然父母子女具有紧密的血缘关系,但他们的个人财产都是相互独立的。

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为了逃避债务,将其遗产提前转移到了子女名下,那么债权人就能要求子女在该部分财产的限额内,对父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这也很好理解,这部分财产本就属于父母所有,只是在法律上故意变更了名字而已,用这部分财产偿还债务天经地义。

综上所述,父母欠债不还,法院原则上只能执行他们自己的财产。如果他们将财产转移到了子女名下,那么法院才能冻结子女账户。


冰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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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不是绝对的。就算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得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财产保全措施。

01

父母健在,且未共同生活的,不会冻结子女银行账户。父母的民间借贷,父母是债务人主体,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所负债务独立承担偿还责任。其借贷资金并未用于子女共同生活、生产之用。所以,子女并不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除非有证据表明,父母资金向子女转移,有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法院也可以冻结有关联的子女银行账户。



02

父母去世,儿女继承了遗产,儿女银行卡可能被冻结。按照《继承法》规定,债务人死亡的,由其财产继承人承担偿还债务义务。当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有可能查封不动产、动产或继承人银行账户,只要被冻结的不动产、或动产价值与诉讼标的相当,则并非一定要冻结银行卡。所以,如果子女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则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银行卡也不会被冻结。


03

以下几种情况,法院不得冻结账户,扣划资金。

A.因存款或帐户性质特殊的,不得冻结扣划,比如低保账户、残疾人补贴资金账户等。

B.信用卡账户不宜冻结扣划。

C.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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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山财经


法律上这是两个不同的主体,一般来说,民间借贷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所以,父母债,原则上与子女之间不存在关系。所以你无需太过于担心,父母的民间借贷债务,不会影响儿女,这也是为什么部分老赖还通过转移财产的形式进行逃避债务。当然,其他法律有对此作出特殊规定的,要依照特殊规定处理:

1、父母为家庭经营活动所欠债务。

《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根据该规定,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2、继承。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 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该规定,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以 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叶律师


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人格。如果父母欠债,法院一般是不能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的,更不能冻结成年子女的银行存款,除非成年子女为父母欠债提供了担保。如果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有义务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债务;超过继承的财产范围,继承人也是没有义务代人还债的。

如果出借款项时担心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应当要求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否则就是自担风险了。

另外,前段时间套路贷等非法民间贷款影响很坏,现在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都加强对借贷资金来源、借贷真实性等方面的审查,严厉打击虚增借贷金额、预扣利息、高额贷款费用、暴力催收等非法借贷行为,并且建立了职业放贷人名单。遇到非法民间借贷一定要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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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不能。

因为父母与成年孩子之间,不是同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以外面的负债,法院不能直接冻结儿女的银行账户,或者说是银行卡。

换句话说,父母的归父母,孩子的归孩子,相互之间不具备承担债务债权责任关系。

当然,如果儿女有实力,可以自愿帮助父母清理之前的债务关系,减轻父母的负担。自愿是可以的,强制是不受法律支持的。

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1、父母产生借贷关系后,资金是转移到儿女的账户上,这样法院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这涉嫌资金转移,儿女作为受益者,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时候法院冻结其银行卡,是合法、合理的。

2、父母产生民间借贷后,因故离世,儿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法院可以冻结其儿女的银行卡。但这里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3、父母与儿女共同生活,父母是为家庭经营活动而欠下的债务,这时候法院也是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因为父母的经营活动是为整个家庭服务的,那么就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担责任,这时候作为共同生活的主体,儿女也需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


波士财经


父债子还。这在旧社会,在古代都可以说“天经地义”。那时没有人权可言。尤其是受压迫的穷人。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根本无法从社会底层逃脱。世世代代受人欺凌。

新社会是不同于旧社会的。每个人都有同等的生活权力。除非自己愿意承担责任。在现实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范围和生活权力。如果父母有债,子女不到成人,不能参加社会劳动。等到了成人能参加劳动就承担责任,也不能作合理的解释。法律是每个人承担自己的责任。如果等到成年就必须给父母承担责任。那么,他父母所做的法律责任超出了承担范围部分留给子女承担,是不合情理的。如果子女必须承担责任,那么影片[白毛女]里的地主黄世仁迫使杨白劳的女儿到家里劳动并受欺凌也是合法的吗?

新旧社会两层天。今天的法制社会,人权是法律的基本权限。做人就要堂堂正正。对人都要公平公正。维护每个人合法地位。做好新社会的主人。这才是必须的。


大辰WF


父债子偿这种属于道德层面的约束,我们在法律层面是没有这种约束的。

父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人格上与儿女是相互独立的,债务发生在父母与债权人之间,对儿女是没有拘束力的。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该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就是只能由父母还债,儿女无还债义务。因此法院原则上只能冻结父母的银行卡,而不能对儿女的银行卡进行冻结。

特殊情况

1.父母已经去世


如果父母已经去世,给儿女留下了一笔遗产,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2.父母为了逃避债务恶意转移财产

父母为了逃避债务恶意转移财产,将资金转移到儿女的账户上,法院可以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儿女作为资金转移的收益者,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时候法院冻结其银行卡,是合法、合理的。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是十分有孝心的,不忍心看到父母面临如此窘迫的境地,而主动的为其还款。


律师说


在法律关系中被执行人要被釆取强制执行措施,一定要有执行的依据。执行的依据就包括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仲裁裁决书和其他文书等,如果在执行依据中没有子女的名字,那么子女是不需要承担被执行人的义务,法院是不可以将子女的银行卡账户冻结的。那么子女的责任是不是就可以免除了呢?不是的,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对其釆取强制执行措施的。


老刘的后花园


一般父母健在的情况下,父母的债务是不需要子女来承担的,法院是不能冻结儿女的银行卡的,除非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父母为避免或是躲避债务没,将个人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且证据确凿的,债权人是可以举证要求法院冻结子女账户的。

二,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的,法院是有权冻结的;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这时法院一般无法冻结除非特殊情况。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综上所述,法院是否有权冻结需要看具体情况,具体事情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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