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继承财产需要知道这三点

1.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法》第2条 )

继承开始的时间≠遗产分割的时间

继承开始在先,遗产分割在后,通常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2.遗产包括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A.公民的收入;

B.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C.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D.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E.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F.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G.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3条 )

3.哪些权利不能继承?

A.被继承人享有的人格权、身份权(例外: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可以继承)

B.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亲属应得的抚恤金;

C.与人身不可分割的财产权益不能继承,如扶养费、赡养费、养老金等;

D.个人承包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以继承);

E.被继承人享有的国有、集体自然资源用益物权;

F.被继承人享有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使用权。

钟秀勇:《钟秀勇讲民法》,北京日报出版社2017年版,第588-599页。

继承财产需要知道这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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