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滄州黃驊法院:六年積案終得結,老漢送旗表謝意

滄州黃驊法院:六年積案終得結,老漢送旗表謝意

10月10日上午,年近七旬的楊老漢來到黃驊市人民法院綜合科,將一面錦旗送給法院執行幹警,以表達他的感激之情。

楊老漢是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的原告當事人。2011年10月,楊老漢組織了29人的工程隊受僱於張某。施工完畢後經過核算,張某應支付楊老漢勞務費共計5.5萬元。經楊老漢多次催要,張某出具了一張欠條,約定2012年11月還清欠款,如期不能支付將支付逾期利息,但張某一直未給付。無奈之下,楊老漢將張某訴至法院。黃驊法院經審理,依法判令被告張某給付楊老漢勞務費5.5萬元,並從2012年11月6日起至判決生效之日止,按照每日100元的標準支付逾期利息。

判決生效後,張某仍不履行。楊老漢不得不向黃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3年7月,該案進入執行程序,由執行局綜合處承辦。執行幹警經多次走訪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張某因經營不善導致負債累累,涉訴案件達十餘件,其家中也僅有4間土房,除此並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張某為躲避債務長期外出不歸,僅能電話聯繫。考慮到申請執行人楊老漢年歲已高,案件款涉及29人工資,綜合處多次將該案納入執行行動,每次路經張某的住所地都會去查詢其行蹤,終於在一次執行行動中,將張某堵在家中,依法拘傳到院。

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黃驊法院依法對張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間,執行幹警多次與張某釋法溝通,說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張某最終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表示願意償還楊老漢勞務費,但無奈生活困難,最終張某找到兩名擔保人為其擔保,並代其償還2萬元。後來,在執行幹警的多次敦促下,張某分7次又償還3.5萬元,到2016年11月勞務費全部執行到位。

4年執行,歷經困難,拿到勞務費的楊老漢異常激動,對執行工作給予認可和感謝的同時,又根據判決內容提出了6萬餘元的違約金及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申請。考慮到楊老漢的合法訴求以及張某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現實情況,執行幹警從法、理、情角度出發,多次與楊老漢及張某進行溝通協調,最終楊老漢同意張某給付違約金3萬元。在執行幹警的督促下,今年9月24日,張某最終湊齊了全部案款交付給了楊老漢。

當執行幹警將案件款交到楊老漢手上時,七旬老漢的臉頓時笑成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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