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指南(试行第一版)》发布

人民网武汉1月23日电 (张沛)23日,湖北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湖北省医疗救治组专家、湖北省人民医院呼吸科教授胡克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总结全省尤其是武汉市近期诊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验,遵循可操作性强、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制定《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指南(试行第一版)》。

胡克介绍,此次疫情临床表现为: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病情变化,可能会变重。部分患者起初病状轻微,可无发热,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发病早期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随着病情的进展,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诊疗指南》强调了流行病学史,就是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以及其他出现了确诊病例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

对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诊疗指南》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区(县)有关专家会诊,如不能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检测。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一天),方可排除。

疑似及确诊病例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诊疗指南》非常强调中医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的治疗,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特征,此病是属于中医疫病的范畴,其核心病机为“湿、毒、淤、闭”,可伤络入血。并要根据病情的进展进行辨证施治。

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为: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 1 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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